已公开内容链接 |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所属领域 | 行政许可 | ||
一级事项 | 职称办理 | 二级事项 |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28号)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 | ||
公开主体 | 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