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所属领域 | 公共服务 | ||
一级事项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实施就业援助 | 二级事项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 ||
公开主体 | 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