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内容链接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取消集中认证) |
所属领域 | 公共服务 | ||
一级事项 | 社会保障 | 二级事项 |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取消集中认证)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2010〕35号)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 | ||
公开主体 | 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公开层级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