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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处罚行政复议程序

来源:祁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布时间:2024-01-19 09:54

       一、行政复议的主体和范围

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是指在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后,被罚当事人可以向属地交通管理部门或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复议的过程。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是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程序,对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提出异议申请,要求司法机关重新审视案件的程序。

行政复议的主体为被处罚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非机动车驾驶、行人等交通参与者,其范围包括被罚款、被扣分及吊销驾驶证等行政处罚。

二、行政复议的时限和申请方式

在交警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罚款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逾期将无法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有两种方式:书面申请和现场申请。

1. 书面申请: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书须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单位名称或个人住所、案由,以及所需要补正的事实和理由,并应当签名或盖章。

2. 现场申请:当事人也可以亲自到交警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录音录像,也可直接填写相关申请表格。

三、行政复议的程序和规定

交警部门在收到行政复议书或现场申请后,应立即审核并组织召开复议会议,审理人员包括当地政府法制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专家等。复议会议一般由三名成员组成,以多数通过的方式作出决定。如果当事人未到场参加会议,则视为放弃复议权。

复议会议讨论审查后,可对原行政决定进行确认、变更或撤销,复议裁决作出后即生效。如当事人不服裁决,可以在知道当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注意事项

1. 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否则将无法受理。

2. 申请书和申请表格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建议当事人在申请复议前先咨询当地政府法务部门或律师,了解复议的程序和要求。

4. 行政复议的结果可能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路面交通安全等产生影响,建议当事人接受处理并未违法行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对于被交警部门处罚的车辆或驾驶人而言,行政复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途径,但在申请复议时应注意书面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在日常行驶中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