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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公开引进5名优秀教师公告

来源:祁东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11:27

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

公开引进5名优秀教师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是祁东县重点立项建设的“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公办寄宿制完全中学,20179月正式开办。为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和各职能部门批准,学校面向社会引进教育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事业为上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

       高中语文教师1名,高中数学教师1名,高中英语教师1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高中历史教师1名。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素质,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11日后出生)。

(二)引进人员须为全额事业单位教职人员,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或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

2. 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 省特级教师或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班主任;

4.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作为主要人员承担省级课题研究且成果获省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 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荣获市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其中之一的,并担任6年(含)以上高中班主任工作、具有2届(含)以上高三教学经验,且教育教学成绩特别优秀;

6. 获得市级及以上重大赛事的金牌(优秀)教练称号。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引进:

1. 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 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 在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待遇

1. 编制管理:编入全额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

2. 职称评聘: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 住房补贴:引进后首次在祁东购房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4. 生活补贴:每人每年给予6万元(每月5000元)的生活补贴;

5. 科研津贴:学校为每位引进的优秀教师设立名师工作室,每年给予每位引进的优秀教师2万元的教科研经费;

6. 引进人才表现突出,若配偶、子女愿意来我县工作且符合进编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上报主管部门批准,根据其身份和编制性质安排到有编制结余的相关部门工作;未成年子女可安排到县内公立学校就读;

7. 公开引进的优秀教师须在学校担任班主任工作;

8. 引进的优秀教师的待遇由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教师发展基金提供。

 

五、引进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63日起;

报名地点: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正和楼303室;

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等其他相关证书。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

2. 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

4. 录用:

考察结束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好协议,录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对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应聘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办理招录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18821820808

监督举报电话:0734-6289018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属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

 

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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