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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商务和粮食局财务管理制度

来源:县商务和粮食局     发布时间:2022-05-09 10:03

财务管理制度

 

(一)按照《会计法》、《预算法》、《财务制度》等财经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坚持以收定支、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各项非生产性开支,确保“零级预算”的有效实施,确保机关廉洁、高效运转。

(二)经费筹措

1、收入项目。由办公室归口统一管理,所有收款票据的领发、回收、缴销由办公室负责办理并在清册上鉴证。

2、补贴及往来款项。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拨款、结算手续。

(三)费用开支

1、报账审批手续。各项开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有经手人、证明人、财务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方能报账。

2、来客(招商)接待。

1)接待工作要严格按照局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要坚持“有利公务、节约实在、杜绝浪费”的原则,做到热情、周到、规范、适度。

2)接待来宾的范围包括:上级机关领导及其团、组;来本局考察、交流工作的兄弟局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及其团、组;应局党组邀请来我局指导工作的专家、学者;领导交待接待的其他人员。

3)接待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凡本局邀请的来宾,原则上不安排住宿;接待来宾的招待餐,陪餐人员要从简,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4)实行“一批一单”制度,即每接待一批客人,由接待部门填写一份接待就餐申请单,经分管局党组成员、局长批准后,交办公室安排。接待重要的来宾和团组,办公室要提出接待意见,并拟订详细的接待计划。接待计划包括迎送、陪同、日程安排、交通工具、食宿、领导会见等,接待计划报局长同意后执行。

5)其它具体规定。

因工作需要接待上级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以及会议用餐,必须由所在股室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向主要负责人请示,原则上不签单,每次招待由对口接待股室负责人结算并及时报帐,并附注招待对象和人数以及原始单据(含公务接待函,下同),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安排指定就餐地点和签单,其他任何人不得签单。实行对口接待,严格控制接待人数。一般性接待由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党政一把手陪同;接待省市领导,原则上单位班子成员参加;对下属单位原则上不接待,确因工作需要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安排就餐。坚持厉行节约,严禁奢侈浪费,工作餐按照20元/人规定标准安排。来客招待不发烟,不上酒,不进休闲娱乐场所消费。接待按规定标准执行,经分管办公室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同意,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结账。

3、差旅费。按本单位制订的差旅费报账制度参照县财政局规定的标准报销,由经办人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经分管领导或股室负责人出具证明、财务审核、主管财政领导审批后报账。

4、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单项物品的购置金额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报分管办公室领导和主要负责人审批再购置。建立领发登记手续,每季度进行盘存,并将盘存表报送分管财政领导。

5、电脑耗材及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结算。

6、水电费。经办公室逐月核对后,财务人员负责缴费。

7、公用座机电话费。由办公室核定后支付。

8、复印费。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原则上在办公室复印,特殊情况在外复印的,必须有经手人签名,并注明具体内容、办公室核定后报账。

9、各项补贴。根据实际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轮流下乡开展联村蹲点工作,规定节日活动、蹲点补助等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

10、其他开支。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按报账审批手续办理。零星小额开支日清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