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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9-29 15:34

祁市监通字〔2021〕36号

 

关于印发2021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衡阳市《关于开展2021年春、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湘市监办发〔2021〕86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确保师生用餐安全为根本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进一步增强学校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经营行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二、组织领导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祁东县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袁养道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阳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文军任副组长,罗勇、邓勇、王禹、高颖、黄蓉、周向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食品经营股股长罗勇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食品经营管理股611室,领导小组负责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协调与督导,办公室负责数据收集、资料整理与上报等具体工作。

三、检查重点

1、重点单位。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学校周边1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

2、重点品种。粮、油及米面制品、豆制品、自制饮料、畜禽肉及其制品、调味品、桶装水。

四、时间及人员安排

2021年8月31日至10月8日。

8月31日至9月10日为学校自查自纠时间;各级各类学校食堂,由县局食品经营管理股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每次检查人员,不得超过4人(包括司机)。

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100米内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由各基层所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实行属地监管。

五、主要措施及要求

1、加强工作统筹,防止重复多头监管。县食品经营管理股、各基层所要将校园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厉行节约拒绝餐饮浪费、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食源性疾病防控等工作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做到合理有序,全面推进,避免出现重复监管、多头执法现象,优化学校监管环境和教学秩序。

2、压实主体责任,督促落实管理制度。督促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开学前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对相关场所、设施和餐用具进行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和保洁,及时清理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负责人陪餐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自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落实整改制度。督促校外供餐单位通过 HACCP、IS022000 等体系认证,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并向供餐学校展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险制度。

3、严格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基层所,要以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100米内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县食品经营管理股要及时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绩效考核;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严查处,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4、强化培训考核,确保人员培训到位。县食品经营管理股、各基层所要落实“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要求,根据本次行动各自相对人,持续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现场抽查考核,对全县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和从业人员实施培训考核全覆盖,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疫情防控能力和从业管理水平,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

5、推进智慧监管,提升餐饮质量安全。县食品经营管理股、县行政审批股,在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时,要全面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在监管学校食品安全的实际应用;在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尽快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对学校开展网上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督促整改,充分运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物联网、AI 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管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方法,进一步压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水平。

6、做好应急处置,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县食品经营管理股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事件和食品安全舆情处置工作。严防疫情和食品安全事故叠加效应,严守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同时,要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指导学校强化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确保有效应对学校食品安全舆情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

7、加大宣传教育,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县食品经营管理股要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的宣传教育,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大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等原料控制,根据学生人数合理购进食材量,避免食材因贮存时间过长腐败变质浪费;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在菜单上标明食材份量,引导学生按需用餐,适量点餐,深入推进光盘 行动。

请各基层所10月10日前上报秋季开学校外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100米内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结情况。县食品经营管理股及时汇总并收缴资料,10月12日前上报上报秋季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 );11月26日前上报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汇总表。

联 系 人:食品经营管理股罗勇

电 话:0734-6259988;

 

附件:

                2021年-36号附件  祁东县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