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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2-06 10:28


祁市监通字〔2023〕4号


关于印发《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的


各股(室)、乡镇(街道)所、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乡镇街道分解表



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3日



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衡阳区域中心化建设,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发挥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根据《衡阳市2023年持续"聚力中心化攻坚年"行动方案》(衡办〔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祁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培育发展市场主体,到2023年末,全县净增市场主体6223户,其中净增企业2600户。

二、重点任务

1.市场主体培育工作重心全面转入企业发展数量和质量。培育质量上要求在发展公司上下功夫,公司占比80%以上。具体培育工作数量目标见附件)。

2.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中,非必要时才走窗口线下,尽量做到全程电子化网办,力争在网办率上有新起色,有新突破。

3.全面落实实名认证制度,所有登记注册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局规范要求进行登记,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关。

4.结合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清理无照经营,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发展。

5.全面提升窗口登记注册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法律法规禁止个人经营事项及相应法规目录事项,规范登记行为。

6.做好惠企政策宣传工作,大力发展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7.在县局领导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基础上,层层分解目标,人人压实责任,确保2023年市场主体工作全面完成,争取好成绩。

三、主要措施

()加大政策扶持。

1、加大"个转企"培育力度。优化"个转企"手续办理流程。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原个体工商户各类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支持个体工商户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权益保护依法转移至"个转企"企业名下。

2、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落实上级直达资金要求,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全面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落实各类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不合理收费和抽成。落实好大学生就业补贴、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

3、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市场主体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工具,支持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发展。加强"银企"对接,充分发挥动产抵押登记、知识产权质押和股权出质登记等职能,缓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

(二)放宽市场准入。

1、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2、坚持"非禁即入"。破除隐性壁垒,保障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开放。

(三)加强规范监管。

1、减少涉企检查。实行赋"码"入企、"码"护商。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公开"监管,除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所有日常行政执法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公开"的方式进行,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2、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严禁简单"封杀"或放任不管。通过劝告、提醒、建议、协商等非强制方式,加强行政指导,给予帮扶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坚守安全底线,规范有序发展。

3、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加强电信、金融、公证、供水、供电、供气等领域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机构、行业协会和商会、中介机构等乱收费行为。

(四)优化审批服务。

1、精简审批流程。全面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审批""一窗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大力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

2、推行"证照分离"。从事一般性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实现"领照即开业";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其他部门行政许可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要优化审批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场主体培育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市监所、股(室)、直属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服务中心,企业注册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调度考核。将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问题会商、信息通报和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市监所、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并加强日常工作调度,每月底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市场主体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统计分析,实行月通报、季分析、半年讲评。对成效明显地区及个人予以通报和奖励。

(三)工作经费保障。为进一步激励各单位按期高质完成全年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目标,祁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终对各单位2023年净增长的市场主体给予工作经费保障。



附件:祁东县2023年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乡镇街道分解表

2023年祁东县市场主体发展目标分解表   单位:户




乡镇(街道)

   市场主体(净增量)

其中企业净增量

洪桥

668

338

玉合

801

439

永昌

558

280

白鹤

167

66

河洲

167

66

粮市

208

72

归阳

84

36

鸟江

167

66

金桥

42

25

过水坪

230

85

双桥

376

120

灵官

208

72

风石堰

313

97

白地市

42

25

马杜桥

251

97

黄土铺

167

66

石亭子

167

66

官家嘴

416

145

步云桥

208

72

砖塘

355

108

蒋家桥

167

66

251

97

太和堂

84

36

城连

126

60




合计

6223

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