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工伤实施办法》、《职业病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 2、对用工单位征收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受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家属对工伤事项的咨询及工伤申报材料的接收。 4、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股对工伤申报事件的调查核实。 5、递交工伤申报材料到市局,请市局审批材料,作出相应认定决定书。6、审核支付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和住院生活补助,组织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7、支付工伤伤残职工伤残待遇,或者工亡职工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工亡职工家属抚恤金。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内设3股一室(副股级):
1、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负责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督办工作;负责本单位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上传下达综合信息、行政公章管理工作;负责后勤、财务管理等工作。2、基金征缴股:负责对各用工单位的工伤保险基金的测算和征缴工作及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工作。3、待遇审核支付股:负责工伤职工工伤待遇测算支付工作。4、老工伤管理股:负责全县改制企业老工伤改制移交测算工作,负责已改制移交企业的老工伤旧伤复发医疗费用和辅助器具更换的审核。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股长4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36.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30.07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因为人员工资调资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项目支出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36.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6.5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7万元,占12.62%;项目支出459.33万元,占87.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6.56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30.07万元,增长32%,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调资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0万元,增长增长33.10%,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拨款数相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3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4.86万元,占全年支出的99.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24%;住房保障支出2.22万元,占全年支出的0.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3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3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4.86万元,支出决算为 53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6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人员增加追加部分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59.33万元,支出决算为459.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追加部分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2万元,支出决算为 1.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按时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6.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 532.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72万元,占0.69%,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2017年决算数也为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事件。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8年决算数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20%,减少的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长沙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2017年相比,上年决算数也为0,增减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公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31个、来宾 235人次,主要是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检查、督查、交流等工作进行国内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459.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59.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8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2万元,比年初预算的7万元减少万元,减少46.85%;减少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公用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祁东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8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36.5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18年,县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其他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加强管理,行业综治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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