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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祁东县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7-05 09:59

祁东县政协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规定,县政协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主席办公会、常务委员专题座谈会和专门委员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二)协调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县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三)负责县政协委员进行视察、参观、调查、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四)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调查研究地方政协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推进政协工作的不断发展。

  (五)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和反映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六)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县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七)负责县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县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九)负责接待来祁访问的海内外有关友好人士和对外联谊工作。

  (十)承办县政协主席、副主席交办均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县政协下设办公室和委员学习联络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和外事委员会、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委员会、文教卫体和文史委员会、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六个专委会。

现有在职工作人员27人(其中县级干部8人,科级干部16人),退休人员35人。

决算单位构成只有县政协办公室本级1个。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总计31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90.36万元,减少272.66万元,减少46.18%;支出总计31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90.36万元减少272.66万元,减少46.1%。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上年度财政结算指标结转解决了一些基本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为31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7.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基本支出317.7万元,占比10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项目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目收入总计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90.36万元,减少272.66万元,减少46.18%;支出总计31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90.36万元减少272.66万元,减少46.1%。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上年度财政结算指标结转解决了一些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8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90.36万元,减少272.66万元,减少46.18%;支出总计317.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590.36万元减少272.66万元,减少46.1%。收入和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有:上年度财政结算指标结转解决了一些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58万元,占比85.8%;社会保障支出29.11万元,占比9.16%;医疗卫生支出5.82万元,占比1.83%;住房保障(类)支出10.19万元,占比3.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7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217.47万元,,占68.4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00.24万元,占31.55%,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7万元,完成预算的73.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万元,决算为3.58万元,完成预算的59.67%;公务用车支出预算4万元,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的94.5%;公务出国无。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7.37万元比2017年的24.29万元减少16.92万元,下降69.66%,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07万元,下降56.7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减少了公务用车开支,并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衡阳市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

因公出国费为0万元;

公务用车支出费决算4万元,占54.2%,公车购置费为0,公车维护费为4万元,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台;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8万元,占45.8%;公务用车支出3.79万元,占100%;公务出国无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是2018年因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来县政协调研、检查、督查、交流等工作进行国内公务接待共78批次、450人次(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县政协办公室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18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24万元,比2017年的327.97万元减少227.73万元,减少69.4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结算指标结转解决了一些基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8 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固定资产原值49.2万元(含1台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

(五)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2018年决算公开时所采用的部门相关信息时间节点为2018年12月31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政协祁东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730

 

 

政协祁东县委员会办公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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