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祁东县征地拆迁安置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拟定全县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拆迁安置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宣传全县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和拆迁安置政策,并接受咨询和解答。
3、会同乡镇(街道)等单位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附着物等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登记。
4、负责全县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和拆迁安置项目的概算、公告(示)及听证。
5、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和拆迁安置等协议的签订。
6、负责对拟征收土地、房屋、拆迁安置等项目补偿资金的收缴、管理和拨付。
7、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保纳入、住房货币补贴资料的收集和报审工作。
8、负责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拆迁安置等文书资料的归档和管理。
9、承办县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东县征地拆迁安置中心是隶属于祁东县自然资源局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17年12月成立,下设综合、征收、拆迁、安置和咨询服务5个股室。人员编制35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征地拆迁安置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征地拆迁安置中心本级。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64.28万元。较2018年预算数250.74万元增加13.54万元,增长5.4%,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工资普调,增加社保和工资支出。(本单位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决算数,只能与2018年预算数对比。)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6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4.2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6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28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本部门项目支出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4.28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250.74万元增加13.54万元,增长5.4%,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工资普调,增加社保和工资支出。(本单位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决算数,只能与2018年预算数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预算数相比,增加13.54万元,增长5.4%,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工资普调,增加社保和工资支出。(本单位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决算数,只能与2018年预算数对比。)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4.2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67万元,占15.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66万元,占2.14%;国土海洋气候等(类)支出209.03万元,占79.1%;住房保障(类)支出9.92万元,占3.7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0.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4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追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6.38万元,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追加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追加预算;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7万元,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追加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9.2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普调,追加预算;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18年决算数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5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2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祁东县征地拆迁安置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数为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66.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祁东县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公务接待决算数。
本单位无公务车,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5个、来宾670人次,主要是重点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预算开展了自评,预算数为250.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28万元,完成了预算的100%。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8.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58.7万元,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祁东县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1.7万元,主要是工会元旦举行趣味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祁东县征地拆迁安置中心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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