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公开说明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座落在祁东县永昌大道107号,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副科级),上级主管部门为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院共有编制5名,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4人。院下设有办公室、仲裁庭、立案庭。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受理和处理,为调解仲裁的统一对外窗口,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仲裁委员会的专职、兼职仲裁员;承办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决算报表(决算报表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资产负债简表
8、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
三、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支决算收入为646582元,其中:行政运行(2080101)618782元;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10100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7700元。
2017年支出646582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50362元;人员经费29622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5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420元(包括基本工资131290元,津贴补贴11220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0362元(包括办公费86019元,印刷费25772元,邮电费10989元,差旅费20073元,维修费62234,会议费10270元,培训费60964元,公务接待费19900元,劳务费6480元,工会14285元,其他交通费用333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00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9100元,住房公积金13600元)。
3、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9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19900元;没有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因公出国(境)费。
4、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开支。
5、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50362元。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国有固定资产总价值为188863元。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绩效和项目检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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