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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管理所2017年决算

来源:路灯管理所     发布时间:2019-01-25 10:48

  祁东县路灯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2017年我单位部门决算已获财政局审核通过,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一、部门慨况

  祁东县路灯管理所座落在湖南省祁东县洪桥镇玉合街道祁丰路382号,隶属于祁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单位。现有在职职工15人。单位工作职责:承担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县城市规划区的亮化、美化工作。

  二、2017年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720367元,支出1720367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20367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城乡社区支出 1720367元。(说明:1至8月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实行报账制,9至12月实行独立核算,其中120万元在执法局做收入和支出)。9至12月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基本支出1720367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日常行政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72232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248135元。

  3、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通用设备44600元,办公家具56490元。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总结

  1、严格执行预算,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分析。

  2、切实做好预算决算公开。

  3、加强财政往来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对结转资金分年清理,对结转两年以上资金要交回财政。

  四、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发展目标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路灯所2017年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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