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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来源:祁东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1-24 09:06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并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事项。

  5、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6、对于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7、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的刑罚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我院内设职能部门16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监所科、控申科、民行科、技术科、监察科、警务科、案管科、白检室、未检科。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介绍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本年收入合计2344.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4.63万元,占100%。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4.63万元(含“两房”建设资金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我院严控三公经费,使三公经费控制在县纪委规定的数额内,由于今年购买了两台新车,故三公经费有所增长。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严格按照制度使用运行经费,合理开支,杜绝浪费。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我院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报政府采购办进行采购。

  (二)2017年度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为办案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2、按照上级院及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年度考核先后被评为“市三星文明单位”、“县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县综治先进单位”等。

  四、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

  

~$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doc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doc

收入决算表.doc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doc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doc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doc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doc

支出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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