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能
我局是祁东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管理的规章和办法。
2、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
3、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及噪声、土壤、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4、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5、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减排任务。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6、负责监督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环保设施运转;参与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7、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工作,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总结、推广环境科学成果。
8、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9、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2017年度预算,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范围的二级机构单位包括:
1、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
2、祁东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资产负债表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4426120元,较2016年减少317203元,减少2.15%;总支出14426120元,较2016年减少317203元,减少2.1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大项目资金的投入,减少公用支出,增加的调资未拨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收入14426120元,其中财政安排环境保护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2326320元,占85.44%;项目收入2099800元,占14.5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决算1442612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00元,占0.2%;行政单位医疗和事业单位医疗212800元,占1.5%;节能环保行政运行支出11711020元,占81.18%;住房保障支出372500元,占2.58%。项目收入中其他污染防治支出1899800元,占13.17%;污染减排支出200000.00
元,占1.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14426120.00元,较2016年减少317203.00元,减少2.15%;总支出14426120.00元,较2016年减少317203.00元,减少2.15%。收入、支出减少的原因是项目资金的增加,公用支出减少,人员增资未拨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6120元,较2016年减少317203元,减少2.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资未拨出及项目资金的增加,公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6120元,环境保护行政运行基本支出12326320元,占85.44%;项目支出2099800元,占14.5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232632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24961元,占69.97%;商品和服务支出3056412元,占24.8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44947元,占5.2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099800元,用于基本建设支出2099800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357544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864元,因公接待省市上级机关、兄弟县等有关部门来调研、检查、督查、交流及汇报等工作共86批次,因公接待456人次;公务用车配置及运行维护费311680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357544元比2016年决算377764元减少5.35%,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54384元减少15.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6年决算323380元减少3.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制度,控制招待车子费用。
(二)政府性基金无表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单位2017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6412元,比2016年减少1978479元,减少39.30%。主要原因是费用控制,严格财务管理。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房屋资产2017年3603225.88元,比16年少37964元,报废部分办公用品。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级省市安排的项目资金通过预算指标安排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所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决算公开批复2018.6.1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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