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能
我所隶属于祁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为:
负责县城主要街道洒水、清扫清洁、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市容监察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9,939,852元,较2016年增加867,943元,上升2.90%;总支出29,938,852元,较2016年增加867,943元,上升2.9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面积增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长、作业频率增加导致生产资料消耗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收入29,939,8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38,852元,占94.99%;事业收入1,500,000元,占5.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决算29,939,852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2,455,088元,占75%;商品服务支出656,1494元,占21.91%;对个人家庭支出补助523,270元,占1.75%;债务利息支出400,000元,占1.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29,939,852元,较2016年增加867,943元,上升2.90%;总支出29,938,852元,较2016年增加867,943元,上升2.9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面积增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长、作业频率增加导致生产资料消耗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939,852元,较2016年增加867,943元,上升2.9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清扫面积增加、人员增加、人员工资增长、作业频率增加导致生产资料消耗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9,939,852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2,455,088元,占75%;商品服务支出656,1494元,占21.91%;对个人家庭支出补助523,270元,占1.75%;债务利息支出400,000元,占1.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9,939,852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2,455,088元,占75%;商品服务支出656,1494元,占21.91%;对个人家庭支出补助523,270元,占1.75%;债务利息支出400,000元,占1.3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66,854元比2016年决算87,686元减少23.76%,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决算87,686元减少23.76%,主要原因是规范了接待规格和接待标准;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4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县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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