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及省、市供销社有关农村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
2、负责研究制订全县供销社的发展战略与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加快供销社合作社系统的改革步伐。
3、按照政府授权承担有关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的储备,适时调控市场,发挥群体优势,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维护供销合作社组织及其社有企业的合法权益。
4、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棉花、茶叶、再生资源等经营上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5、加强对基层供销社开放办社的指导,协调监督,依托本地的主导优势产业、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产品,重点扶持发展区域范围或跨县的专业合作社,促进和发展龙头企业(产业集团)的强强联合,形成“龙头企业加专业合作社加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格局。”
6、指导供销系统的业务活动,积极探索多渠道、多领域、多层次的联合与合作。
7、组织全县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检查指导本系统的队伍建设,维护供销社大局稳定。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供销社内设4股1室,分别是办公室、财计股、经贸发展股、政工人事股、安全保卫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4655090元,较2016年增加2288769元,增加96.7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商业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和调标增资;2017年总支出4655090元,较2016年增加2288769元,增加96.7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共收入4655090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入2691990元,占57.83%,项目支出1963100元,占42.1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990元,占总支出57.83%,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50851.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18%;日常公用经费开支64113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2%;
(二)2017年度项目支出1963100元,占总支出42.1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990元,较2016年增加325669元,增加13.7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追加2016年调标增资指标和非税返还指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199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1851.44元,占71.39%(含基本工资支出793578元,津贴补贴360570元,奖金221820元,其他社会保障13868.44元,绩效工资42000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46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54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1138.56元,占23.82%(含办公费49776元,印刷费22976元,手续费380元,水费16783元,电费27267元,差旅费75383元,维修费26300元,会议费38920元,公务接待费55000元,综合改革经费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1365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489.56元,邮电费33720元,工会经费24779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29000元,占4.79%(含医疗费46900元,住房公积金821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79469元,比年初指标60000元增加32.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55000元,项目支出中的公务接待费为24469元,因公接待上级机关、兄弟省市等有关部门来调研、检查、督查、交流及汇报等工作共65批次,因公接待585人次。
六、2017年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项目收入合计1963100元,占总收入的42.17%,2017年项目支出合计1963100元,占总支出的42.17%,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19900元,占项目支出的0.61%,办公费开支11751.2元,占项目支出的0.60%,手续费开支175元,水费开支15800元,占项目支出的0.80%,电费开支26180元,占项目支出的1.33%,差旅费开支65621元,占项目支出的3.34%,租赁费开支4800元,占项目支出的0.24%,公务接待费开支24469元,占项目支出的1.25%,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2.54元,占项目支出的6.06%,办公设备购置272811元,占项目支出的13.90%,基础设施建设开支1409700.26元,占项目支出的71.81%,全年收支平衡。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我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八、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社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核查绩效目标情况;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我社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138.56元,比2016年增加55113.81元,增加9.40%,主要原因是扶贫支出和信访维稳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社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收入、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我社2017年无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及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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