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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及说明

来源:祁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1-19 10:02

祁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及说明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和中长期发展计划,分配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投资计划和建设任务,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审批各乡、镇(场)、各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计划。

3)会同财政等部门管理安排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年度拨款工作。

4)组织考察、评估、审核、上报各乡、镇(场)、各部门申报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在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签发项目验收合格证。

5)汇总全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分析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会同审计部门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6)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人员培训,指导各乡镇(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7)办理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8)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农业综合开发办是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下设人秘股、土地治理股、评审股、产业股、计财股五个股室。至2017年10月,共有编制26名,实有人数26人;公务用车定编制1台.

三、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车辆运行维护费2.33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出境)的支出;当年公务接待费2.73万元,控制在纪委核定的范围内。

四、决算收支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573.3万元(其中:事业单位医疗4.63万元,机构运行166.67万元,土治治理2091万元,产业化经营980万元,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80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243.04万元,住房公积金7.96万元),本年支出35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万元,项目支出3394万元)。

五、决算公开附表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县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祁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2018年7月3

 

 

2017.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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