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县委政法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全县政法工作做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二)组织和指导全县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三)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全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五)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研究制定完善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和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政法部门执法监督工作的党内监督。
(七)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针对政法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
(八)指导检查乡(镇)及县直单位各部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九)办理省、市党委政法委、县委及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祁东县政法委员会2017年决算公开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决算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情况
2017年度收入总计717.1812万元,其中: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557.84万元,追加预算159.3412万元,决算数717.1812万元。
2017年度支出总计717.1812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基本支出717.1812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①公务用车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②公务接待费:8.0303万元;
③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3.672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
商品服务支出384.6386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用于平安创建、综治民调、维稳、国安、司法救助、铁路护路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培训费、会议费、“三公经费”支出等公用经费。
住房公积金12.01万。
职工医疗保险6.86万元。
中共祁东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