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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7年决算报表情况

来源:祁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18-11-15 15:03

  祁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开展有关宣传活动;拟订全县文化市场、体育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体育实施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权和行政检查权。

  3、负责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查处违禁出版物和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查处报刊社、通讯社驻本县记者站和分支机构违法违规活动;查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数字出版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负责对演出市场、娱乐市场、艺术品市场、经营性文化艺术培训市场、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电子游戏场所等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并查处其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5、负责查处非法设立广播电视机构、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非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行为;负责查处广播电影电视制作、播出和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对版权市场实施监督检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查处网络信息传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文物市场行政执法,负责查处文物市场违法案件;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整顿规范文物市场。

  8、负责组织全县性文化市场、体育治理专项行动。

  9、在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落实本县域内“扫黄打非”相关工作。

  10、负责提请发证机关并参与实施吊销文化市场类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1、负责对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评比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从业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工作。

  12、负责受理并查处对文化市场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为副科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5人,在职38人(其中:统发13人、未统发23人、借调2人),设有6个股室队,即:办公室、案卷审批股、扫黄打非办、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2、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3、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和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318.2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89.2万元,调工资增资29.03万元),决算支出合计318.23万元。与2017年相比决算收入增加29.03万元,增加10.03%,决算支出增加29.03万元,增加10.03%。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资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总收入318.2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收入289.2万元,调工资增资29.0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决算支出318.23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0.88万元,占94.54%,医疗卫生于计划生育支出6.31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11.04万元,占3.47%;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18.2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9.03万元,增长10.03%。主要原因:年中工资调资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23万元,占总支出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比上年总支出多7.9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中工资调资的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77万元,占总支出69.06%,商品和服务支出75.62万元,占总支出23.7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84万元,占总支出7.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7年我大队“三公”经费决算支出3.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及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55万元,我们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财政经费控制支出,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有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1万元,比2016年度减少5.53万元,减少6.8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印刷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开支。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大队没有政府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我大队没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是夯实基础。参照我县相关制度要求,结合我大队实际,开展了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工作。二是完成任务。做好绩效目标编制,认真报送绩效目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附:2017年度相关决算表

2017年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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