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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祁东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来源:祁东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8-07-03 10:47

 

关于祁东县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祁东县人民政府: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我局于2018年3月6日至5月31日,组织6个专业审计组对全县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部门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来看,全县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门单位财经法纪观念和推进落实上级各项改革决策部署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此次审计共计查出各种违纪违规金额476.7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190.37万元;追缴入库104.71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2条;向县领导提交审计要情和简报5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全县实现公共财政总收入114836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95.7%,较上年同期增加3703万元,增长3.33%。其中完成县本级收入76752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94.88%,较上年同期减收820万元,减少1.06%;上划中央税收完成3035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97.97%,较上年同期增收4794万元,增长18.76%;上划省级税收完成773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5.15%,较上年同期减收271万元,减少3.39%。

2017年财政总收入分部门完成情况:国税部门完成41580万元,为年初预算42000万元的99%,比上年同期增收12776万元,增长44.35%;地税部门完成46984万元,为年初预算46000万元的102.14%,比上年同期减收3529万元,减少6.99%;财政部门完成26272万元,为年初预算32000万元的82.10%,比上年同期减收5544万元,减少17.43%

2.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完成公共财政支出501071万元,为年度调整预算的98.3%,比上年同期增支49574万元,增长10.98%其增支的主要方面: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22万元,同比增支155万元;二是公共安全支出19368万元,同比增支1993万元;三是教育支出110708万元,同比增支2805万元;四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943万元,同比增支1880万元;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561万元,同比增支11626万元;六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4886万元,同比增支4087万元;七是农林水事务支出72286万元,同比增支3617万元;八是交通运输支出34236万元,同比增支19986万元;九是商业服务业支出等4081万元,同比增支3083万元;十是国土气象等事务支出8978万元,同比增支4048万元。

3.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收入总计527510万元,其中:县本级公共预算收入7675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387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43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5600万元,调入资金699万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149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5275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107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86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293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645万元。收支两抵,公共预算无结余。

4.预算内资产及负债情况

财政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末预算内资产总额55988万元,较上年增加5857万元,增长11.68%。负债总额284353万元,较上年增加60464万元,增长27.01%。净资产总额-228365万元,较上年减少54607万元,减少31.43%。

5.当年可用财力情况

经测算,2017年度县本级可用财力为203251万元,较上年增加1063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1129万元,比上年增加2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6983万元,比上年增加9881万元;上解支出4861万元,比上年减少475万元。

6.财政工资统发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末我县共有财政工资统发人员18188人,其中:在职人员10826人,离退休人员7362人。2017年度新增财政供养人员595人。2017年度财政统发工资合计77983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45998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3198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决算报表反映: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213076万元,其中:县本级基金收入195958万元,上级基金补助收入7836万元,上年结余181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7472万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208205万元,其中:本年基金预算支出2000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万元,调出资金69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7472万元,收支两抵,基金结余4871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90985万元,其中:县本级保险费收入9355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93371万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4056万元;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计1939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90727万元,转移支付及其他支出3232万元,收支两抵,基金结余-297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7868万元。

(四)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17年度非税收入23373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95008万元,一般预算收入29393万元,待查收入3295万元,往来及其他款项6042万元;2017年度非税解缴合计226647万元,其中:缴国库220623万元,缴专户6000万元,缴上级24万元,收缴两抵,结余7091万元,年末累计结余资金42045万元。

2.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情况

2017年度,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共设15套专账,核算专项资金共45项,开设财政专户共54个。2017年末,账面反映资金累计结余155217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末,财政决算报表反映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合计254650万元,比上年增加4645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49975万元,比上年增加46404万元;专项债务104675万元,比上年增加48万元。

(根据湖南省债务管理系统反映:2017年末祁东县政府性债务(含债券)余额合计298351万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共255786万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共12904万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共29661万元。)

(六)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结算评审情况

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2017年度共完成评审项目710个,送审金额306116万元,审定金额250499万元,审减金额55617万元,审减率18.17 %。其中:预算审核项目518个,送审金额222089万元,审定金额177123万元,审减金额44966万元,审减率20.25 %;决算审核项目192个,送审金额84028万元,审定金额73376万元,审减金额10652万元,审减率12.68%。

2017年度县审计局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政府性投资基建结算审计项目94个,财政审定金额48233万元,审计审定金额 47349万元,审减金额884万元,核减率1.83%。

(七)上年审计整改情况

2016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专题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建章立制,进一步压缩经费开支,整改成效明显。

二、对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的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县财税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加强民生改善,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较好,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

——财政收入持续稳健增长。2017年,全县共完成财政总收入114836万元,同比增加3703万元,增长3.33%。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75.52%,比去年提高5.76个百分点。收入增速和收入质量居七县市第一和第二,确保了财政收入高质量稳健增长。

——争取资金确保重点支出。一是加大了重点项目支持力度。调剂资金22300万元,重点支持工业园区、衡阳师院附中、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鼎山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和县信用联社产权制度改革;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政资金。全年新增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4500万元、新增债务置换额度27500万元。

——加大投入保障民生支出。一是加大了县级财政扶贫投入。2017年初预算安排,较上年新增县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1180万元,增加34%;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1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全县新建安置房2812套,惠及贫困人口10117人,完成总投资60700万元;二是全力保障教育事业发展。2017年安排4300万元用于发放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贫困生助学金、生活补助;安排7367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维修和薄弱学校改造。

——防控债务风险卓有成效。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清理甄别工作,及时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全年置换存量债务7472万元,2015年至2017年底,累计已完成存量债务置换163100万元,置换率达到了95.7%。2017年省债务管理系统反映全县政府性债务余额298351万元,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预算管理绩效不断提高。一是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预决算公开更加及时、完整和细化;二是持续开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2017年收回存量资金6900万元;三是对三个部门、四项资金开展重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41300万元。

——财力资源配置更趋优化。2017年安排基本支出14亿元,占总支出的70.52%,比上年增加1.8亿元,增长15%。着力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个人利益问题:一是落实干部职工调资待遇,津补贴财政全额负担,并首次安排了十三个月奖励工资;二是在任村支书工资报酬提高到1500元/月;三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调资上级要求分三年调整到位,我县一年内补足。

但审计也发现,在本级预算管理、部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和加强管理予以逐步解决。

三、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善。一是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是政府采购无年初预算安排。

2)预算编制不够严谨。一是对少数预算单位未严格按照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二是部分预算未细化到项目和单位;三是年度追加预算资金较上年虽有减少,但仍不容忽视;四是预算追加审批程序不够完善,部分资料不全。

2.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国库出借资金余额过大,财政清收力度不够。2017年末,财政总预算会计账反映出借及预拨财政资金余额46332万元,其中:2017年度借出的资金共10808万元;2016年度借出的资金共440万元;2015年以前借出及预拨的资金共35084万元。

2)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足额收回国库。2017年初,滞留在财政专户两年以上的财政存量资金合计3340.78万元,未及时足额收回国库。

3)土地出让金未按规定提取土地收益金。县非税资金管理中心报表反映,2017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合计11394.29万元,按规定应提取5%的土地收益基金569.71万元,实际未计提到位并上解国库。

4)财政“以拨代支”列报支出。2017年度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列报支出金额合计15361.68万元。

5)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财政专户开设较多,未按规定及时清理、撤销不合规财政专户;专户利息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少数预算单位将应缴入国库的非税收入汇入国库结算户,不符合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6)财政票据管理不规范。少数单位及临时机构领取票据多年未到财政核销,有些临时机构已经撤销,未见票据回笼核销记录。

7)县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县国资管理中心及财政局资产管理股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未能做到有效管理,存在有门面租赁收入管理不够规范、租金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收入返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二)县本级地方税收征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欠税未入库1945.8万元;二是“待缴库税款”专户使用不规范;三是部分行业、企业、个体经营户税收征管不到位。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县水务局收取铁塔公司租赁费2.78万元;县民政局各项专项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9.71万元;县卫计局下属计生服务站收取“三查”服务费4.5万元;县国土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保证金账存款利息收入3.5万元等未及时缴入财政。

2.公费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款项,未及时扣回。县财政局列支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自负部分和慈善捐款个人应付部分23.7万元;县水务局下属单位列支慈善捐款个人应付部分1.44万元;县住建局机关列支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共23.04万元未及时扣回。

3.无文件依据发放补助。县财政局机关发放村“两委”换届补助4.6万元;县水务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发放家属座谈会、电话费、文体活动等各项补助14.14万元;县卫计局发放交通费补助20.03万元。

4.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一是票据审核把关不严,会计核算不规范审计抽查7个单位及所属机构都存在票据审核不严的情况;少数单位购置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一些单位招待费、油料费、差旅费报账不规范。二是政府集中采购不到位。县移民局购电器设备8.3万元未通过政府采购;县住建局工程检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291.83万元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三是县民政局少数优抚对象信息不对称,存在重复享受生活补助的现象。四是县国土局下属二级机构不动产登记档案中未留存完税凭证复印件;少数乡镇国土所食堂管理不规范,支出较大。

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我局已依法进行了处理处罚,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还有些问题正在督促整改当中。

三、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审计建议

针对今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继续提高财政预算的编制水平。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做到应编尽编,及时根据财政收支的变化调整预算进一步细化预算,提高预算的可操作性,增加预算的完整性和透明度,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  

(二)强化预算收入征收和支出的管理。加大对各项财政收入征收入库的监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加强对部门预算收入的管理,确保部门预算收入及时全额缴入财政;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特别是门面租赁收入的管理,确保资产收益最大化,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对领取票据未及时到财政核销的单位进行严格追查和问责。

(三)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国库和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清查、清理历年沉淀下来的财政专项资金,对财政专户结存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一律收回重新纳入预算管理,用于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大财政性资金借款的清收清欠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缓解财政收支压力;加强对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撤销不合理的财政专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对财政专户利息收入的管理,确保利息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四)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公务经费支出。一是从严控制预算单位公用经费追加事项,压缩公务经费支出;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行为,进一步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三是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规范津补贴及奖金发放行为,坚决遏制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现象的发生;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祁东县审计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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