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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说明

来源: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发布时间:2018-06-25 08:56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座落在祁东县永昌大道107号,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副科级),上级主管部门为祁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院共有编制5名,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4人。院下设有办公室、仲裁庭、立案庭。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承办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日常工作负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立案、受理和处理,为调解仲裁的统一对外窗口,处理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管理仲裁委员会的专职、兼职仲裁员承办仲裁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附后)

三、决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12017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收支决算收入为646582元,其中:行政运行(2080101618782元;事业单位医疗(210050210100元;住房公积金(221020117700元。

2017年支出646582元,其中日常公用经费开支350362元;人员经费296220元。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658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8420元(包括基本工资131290元,津贴补贴112200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350362元(包括办公费86019元,印刷费25772元,邮电费10989元,差旅费20073元,维修费62234,会议费10270元,培训费60964元,公务接待费19900元,劳务费6480元,工会14285元,其他交通费用3337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700元(包括事业单位医疗9100元,住房公积金13600元)。

3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年度“三公”经费支出19900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19900元;没有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没有因公出国()费。

4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开支。

5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50362元。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7年国有固定资产总价值为188863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等。

 

                             祁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8125

祁东县劳动仲裁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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