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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祁东县林业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4 11:11

   一、部门职能职责

  祁东县林业局是县政府主管林业行政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范围、权限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发展林业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县林业发展规划、计划,代表县政府组织实施并依法检查督促贯彻执行情况。

  (二)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和理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体制。

  (三)组织指导全县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工程项目的建设,对林木种苗,集体林场,乡(镇)林业站实行管理和指导。

  (四)统筹规划安排全县林业工业,多种经营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全县林业各项生产建设,并提供服务。

  (五)贯彻执行林业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负责全县林业财务、林业专项基金的收缴管理和指导,监督全县林业系统财务工作,负责林业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吸收利用外资发展林业产业、汇编、管理全县林业统计资料,指导林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林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预审和编报,指导和监督林业基本建设。

(六)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

(七)依法行使林业行政执法权,打击乱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滥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指导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检疫管理和技术指导。

  (八)对包括竹木生产及加工、林产化工在内的林业产业实行管理指导。

  (九)制定本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开发和全县科技兴林活动,组织协调并实施林业教育和专业人才培训,负责对科技人员的宏观管理。

  (十)负责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和劳动工资及对科技人员的管理,指导全县林业系统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林业宣传工作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山地综合开发等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十二)承办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28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2.7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28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0.78万元,项目支出26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85.7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20.78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65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项目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祁东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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