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管理的规章和办法。
2、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
3、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及噪声、土壤、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4、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5、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减排任务。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6、负责监督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环保设施运转;参与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7、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工作,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总结、推广环境科学成果。
8、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绿色自然村、环保生态示范小区和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9、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环境管理股、法制宣教股、人事财务股、固废站等5个股室,下设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我局在职123人、退休14人,其中:局机关在职19人、退休12人,环境监察大队在职78人,环境监测站在职26人、退休2人。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743323元,年度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5100元,住房保障支出277700元,节能环保支出14238523元,其他支出42000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711132元,商品服务支出290798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7300元,其它资本性支出2126910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其中:公务接待费54384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123380元。
4.2016年度按两学一做的会议精神,在三公经费上节约开支,比往年有所减少.固定资产增加了近230万元元,是因为省里调配车子5台和监测仪器设备,没有记录固定资产,才导致大幅度增加资产
10001_20170714110919778_附件: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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