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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科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7 16:21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县工业经济的日常运行调节,编制并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近期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负责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维护企业稳定工作。

(三)负责贯彻执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拟定编制全县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县散装水泥的生产、运输、使用及技术开发工作实行指导、协调与服务;做好新建、扩建散装水泥设施项目的论证、审批:负责全县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规划、审核及监管;负责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负责全县电力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贯彻实施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对违反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调查取证;负责对违反电力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实施电力行政处罚或作出电力行政处理决定并强制执行;负责电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电力行政执法权。

(五)负责全县科技进步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贯彻实施科技发展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牵头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确定全县科技发展的战略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拟订有关科技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跨部门、多学科的综合性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六)组织实施科技重点项目,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组织科技重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论证、评审立项、跟踪管理与评估验收;统筹申报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工作。

(七)主管全县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的申报、推荐,指导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

(八)负责对全县地震工作的宏观管理。

(九)负责全县科技方面的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76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5.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765.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8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20.8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5.2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313.6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255.6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1.60万元。其中:企业联网直报14.8万元;公益性科技服务20万元(含201610万元);地震监测费及农村居民工程专项经费30万元(含201615万元);托管经费6万元;科技三项经费220万元(2016110万元);“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经费县给配套0.8万元;电改办20万元;电力监管2万元;知识产权保护20万元(含201610万元);新型工业化、企业改制30万元;产学研经费80万元(含201640万元);信息平台3万元;节能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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