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对台工作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对台工作,督促各县区、市直部门贯彻执行对台方针政策。
2、负责全市对台交往、经贸交流工作,组织台胞来石考察、台湾媒体来石采访接待服务工作;协调做好因公赴台参访交流工作;负责全市对台招商联络服务工作。
3、协调组织全市涉台重大活动、重大事项,负责台胞台属信访诉求协调处理工作。
4、负责办理自治区台办交办的涉台事务,协助办理台胞遗产继承,接收管理台胞捐赠等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0.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20.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9.9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1.4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9.0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某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10001_20160920104557964_台办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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