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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08 11:04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跟踪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组织参与、协调地方经济法规起草及相关的执法工作。

(二)做好全县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分析研究全县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参与研究地方财政政策、价格政策,研究提出运用财政和价格等重要经济手段的政策建议。

(四)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相关办法,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安排县财政投资和补助项目的立项及资金使用方向;申报和下达国家、省、市拨款建设项目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负责实施上级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投资计划;负责县级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受理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投标工作;派出、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负责全县工程项目的立项和项目可研批复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县第三产业的发展战略、总量、结构、布局和政策措施;研究全县第三产业发展动态,监测分析第三产业发展方向,促进第三产业结构优化和与第一、二产业的协调发展;对全县信息市场进行规划、审批和管理。

(六)提出利用外资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建议;负责向国家、省、市争取项目资金的前期和申报工作。

(七)研究分析全县市场的供求状况,做好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及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指导有关部门搞好粮食宏观调控,管理全县重要物资储备;指导和监督重要商品的订货、储备、轮换和投放,引导和调控市场。

(八)做好全县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就业、广播电视、民政、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的衔接平衡,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负责国民经济及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编制、审批及监管;提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制订地方投融资、计划等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编制区域技术协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研究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结合祁东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对接西部开发优惠政策,编制、储备、申报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争取国家、省西部开发办项目投资并组织实施;及时搜集并发布国家投资政策,引导相关部门争资争项并做好上下衔接;做好全县比照实施西部开发政策的情况综合。

(十一)负责国家、省全额拨款项目的代建工作。

(十二)负责国防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三)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 17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1.7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1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4.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4.7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 50万元,是指我单位为完成某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

发改局附件2: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10001_20160908110524654_发改局附件2: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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