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和组织实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拟定和实施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代理、登记收费、查询服务、信息共享、簿证管理、信息安全保密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拟定全县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流程、申请格式文本和办事指南、工作规则。
(3)、承办全县土地、房屋、林地、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协助县农业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过渡时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时期后承接相关登记工作。
(4)、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系统和登记信息系统的整合建库和维护、管理,建立统一登记应用平台;负责与住建、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协调信息互联共享方案,建立审批、交易、登记信息实时共享互联机制;负责建立不动产依法查询机制,为社会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监测、统计和分析工作。
(5)、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负责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不动产权属纠纷调处办法;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因登记产生新的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7)、承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内设股室包括:综合股、国有土地登记股、商口房登记股、抵押权登记股、集体土地登记股、林权登记股、权籍调查类股、受理联络股、信息档案股、登簿缮证股等。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不动产登记中心成于立于2017年9月,隶属于祁东县国土资源局,于2018年纳首次纳入财政预算。不动不登记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2018年本部门决算仅含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15.73万元,我单位于2018年首次纳入财政预算,与2017年相比,增加415.7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因为首次纳入财政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15.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5.7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1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7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73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415.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首次纳入财政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5.7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首次纳入财政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15.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12万元,占18.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84万元,占2.4%;城乡社区支出308.64万元,占74.24%;住房保障支出20.13万元,占4.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4.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5.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5万元,支出决算为7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增引起的社保和职业年金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0.71万元,支出决算为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过紧日子的号召压缩了一些不必要的开支。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0.29万元,支出决算为2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8.69万元,支出决算为30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增加引起的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等;公用经费16.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6%,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万元,支出决算为 0.6523万元,完成预算的 65.23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万元,支出决算为0.6523万元,完成预算的65.23%,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和人数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6523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 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52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 个、来宾125人次,主要是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绩效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预算开展了自评,预算数为404.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5.73万元,完成了预算的102.73%。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71万元,降低21.8 %。主要原因是缩减各项开支,响应上级号召过紧日子,节约费用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培训费开支0.3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外出学习培训,共培训5人次,培训内容为不动产登记工作例行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