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祁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0年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并实施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规划;制定、实施全县建设工程和安全生产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计划。
(2)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对工程实体质量、建筑节能、预制物件与预拌混凝土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建设、地质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质量检测等责任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优良、优质工程的初审或呈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和安全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供有关业务、技术咨询服务。
(4)负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依法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其他建筑从业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
(5)负责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管理,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监督、指导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创优活动和建设工程新材料的质量鉴定及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建筑业协会和专业学会、协会工作。
(7)承办并完成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祁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机构设置:该站内设办公室、财务股、质量监督股、安全监督股、建设市场股等五个股室。该站下设机构:祁东县泾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隶属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二级机构,2019年末实有在职在岗人员40人,退休11人,合同人员4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3.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2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210万元。收入较2019年决算增加102.73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工资增加导致五险一金等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3.1万元,卫生健康(类)22.72万元,住房保障(类)31.5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4.28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上调,增加了人员经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0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8.53万元,占全年71.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3.1万元,占全年15.61%,卫生健康(类)22.72万元,占全年5.64%,住房保障(类)31.55万元,占全年7.8%。支出较去年增加44.28万元,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4.2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7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无公务接待费开支;无公务接待费开支。与2019年一致。主要原因:严格按照党中央、祁东县委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开展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0。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无公公务用车。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4.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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