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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     发布时间:2020-07-01 11:16

2020年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 部 门 预 算 公 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     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管理的规章和办法。

2、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

3、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及噪声、土壤、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4、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5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减排任务。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7、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工作,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总结、推广环境科学成果。

8、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

9、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10、负责全县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11、制定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政府委托,将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实行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12、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加环境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人事财务股、固体废物与辐射监督股、总量控制股(加挂减排办)等6个股室,下设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祁东县环境监测站二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本级

2、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

3、祁东县环境监测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营业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15.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15.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7.36 万元,主要是正常退休致使人员的减少,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15.78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833.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9.45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7.36 万元,主要是正常退休致使人员的减少,经费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15.78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833.21万元,占74.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15万元, 占13.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97万元,占4.75%;住房保障支出 79.45万元,占7.1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115.7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运行经费106.1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41万元,上升4.34%,主要是工作任务增加,环境执法能力加强,导致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0年本部门机关本级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环保专项行动增多,省市项目检查增多,导致各项费用增多。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2万元,拟召开2会议,人数150人,内容为环境排污产业统计会议;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25次培训,人数40人,内容为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拟举办0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环境监察执法用车3台,环境监测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111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5.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78万

2020年本部门将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祁东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环保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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