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9、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辖区内监控记录数据的归内统计、整理、存档、通报、上报等工序。负责接受重大安全隐患,险情及水上交通安全应急事件报警,并填写应急值班相关记录。
(2)负责应用GPS、AIS、等监控系统对县红旗水库渡口、下埠头渡口、兴庆街渡口、河州渡口以及14艘装有3G视频的客船进行24小时监控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及水上交通事故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3)负责接受或搜集全县辖区内航道、水文、气象、水上交通管制等信息。对于水情变化情况、重大天气、气候、航行通告等情况,按相关要求及时报告或告知相关单位或人员,保证监控相关责任单位、人员通讯录的及时更新。
(4)负责对监控中心软硬件设备及辖区内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及时向维护责任单位申报运行故障,并督促落实故障设备系统的维修或更换到位。
(5)负责对辖区内船舶是否超载、乘客是否穿拿救生衣,渡运秩序是否规范、签单员是否到岗以及异常天气、水文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进行画面截屏,及时、准确、详细的记录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有未穿拿救生衣、人车混渡、超载、违法禁止航行等违章行为或安全隐患、经过核实、确认后迅速通过高音喇叭喊话制止必要时使用电话等其它通讯工具迅速调动当地海事监管人员或乡镇船管员赶赴现场处置。
(6)负责每日派工作人员到各监控渡口下乡实地巡查,督促签单发航员及时到岗到位并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严禁各种违规违章行为发生,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于阻止。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共有编制4名,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5人。
根据上述职责,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科员4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是2019年开始独立决算的单位,决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 88.63 万元。因为从2019年开始单独做的决算,所以无法作比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88.6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8.63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88.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3.64 万元,占 49.24 %;项目支出 44.99 万元,占 50.76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88.63 万元,因为从2019年开始单独做的决算,所以无法作比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8.63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因为从2019年开始单独做的决算,所以无法作比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8.63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7801.1元,占7.6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5892.89元,占1.79%;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773895.01元,占87.3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8765元,占3.2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88.63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88.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8万元,支出决算为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7.39万元,支出决算为77.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87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8.6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5.26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2.35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公用经费 33.37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37.65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支出 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2019年度项目支出19.9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绩效评价。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向导,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祁东县水上交通安全监控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7万元,其中主要包括:电费1.25万元,差旅费2.88万元,印刷费1.54万元,劳务费2.87万元,工会经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5万元,3G视频租赁费9.99万元,气象牌、监控系统维护费10万元等。完成预算的100%。主要是起机关运行经费调整。本单位因为从2019年开始单独做的决算,所以无法与2018年决算作比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0 万元;开支培训费 0.48 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 2 人,内容为全省第二期智慧水运综合监管平台业务培训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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