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10、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局是祁东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管理的规章和办法。
(二)、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
(三)、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及噪声、土壤、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四)、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五)、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减排任务。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六)、负责监督全县自然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监督环保设施运转;参与全县生态农业建设和生态示范区建设。
(七)、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工作,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总结、推广环境科学成果。
(八)、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指导全县环境保护队伍建设。
(九)、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环境保护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加环境管理股)、政策法规股、人事财务股、固体废物与辐射监督股、总量控制股(加挂减排办)等6个股室,下设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祁东县环境监测站二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东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环境保护局本级以及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祁东县环境监测站2个下属单位的决算。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89.03万元,较2018年相比,减少30.68万元,减少1.60%,主要是因为费用控制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9.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9.0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决算合计1889.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15.92万元,占80.2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373.11万元,占19.75%,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9.0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0.68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9.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68万元,减少1.6%,主要是因为本单位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经费开支及项目资金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8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类)支出1667.84万元,占比88.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4.58万元,占比8.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4.22万元,占比1.28%;住房保障(类)支出42.39万元,占比2.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33.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8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71%,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支出预算为127.15万元,支出决算为 11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67%。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减至16%。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2.07万元,支出决算为 4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略有上调,导致核算基数略有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4.22万元,支出决算为24.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8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6.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追加去年调资;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公用经费同时增加;年中节能环保类项目经费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上调,追加去年调资;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公用经费同时增加;年中节能环保类项目经费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节能环保类水体项目经费追加。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一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项目资金的开支。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2.39万元,支出决算为 42.3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5.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8.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07.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7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154万元,决算数为37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42.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公用经费同时增加;年中节能环保类水体项目经费追加。
(一)、商品服务支出238.4万元,其中:办公费0.32万元、差旅费6.90万元、维修(护)费6.00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被装购置费30.31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1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7万元、劳务费8.96万元、委托业务费111.8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37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87.31万元,其中专用设备购置10.2万元、基础设施建设36.40万元、大型修缮5.0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15.00万元、土地补偿12.0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8.71万元。
(三)、对企业补助47.40万元,其中:费用补贴34.90万元(2015年第二批省级环保资金(湘财建指【2015】123号文件)53000元,补助湘雁晶细粉厂安装磨石水幕除尘设施和80立方米的沉淀池;2019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体(湘财资环指【2019】21号)296000元,补助渔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100000元,归阳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项目100000元,炼晚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960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12.50万元(2015年第二批省级环保资金)(湘财建指【2015】123号文件)补助周福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雨污分流处理系统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47000元,根据湘江流域治理资金(湘财建指【2015】454号文件)补助荣昌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安装脱硫脱硝除尘设施78000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4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无增减。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工作任务重,年中追加环保业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1.10万元,减少16.7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93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车子运行费用过多,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工作任务重,年中追加公车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减少22.74万元,减少40.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7万元,占13.8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93万元,占86.12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8个、来宾320人次,主要是环保执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3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油料、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截止2019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
十、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决算开展了自评,2019年预算数为1133.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89.03万元,完成了预算的166.71%。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05.88万元,增长104.08%。主要原因是:由于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工作任务重,公用经费有所增加,均为刚性支出。比2018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01万元,减少51.40万元,减少19.8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68万元,用于召开环保业务会议,人数102人,内容为环境排污统计会议;开支培训费10.16万元,用于开展环境业务能力培训,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人数98人,内容为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祁东县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79.76万元。其中:环境监察执法用车3台,环境监测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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