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船舶检验和港航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对所辖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并根据情况实行交通管制。
(2)确认船舶所有权和批准其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航行权,受理船舶登记,组织技术船员培训考试发证、换证的审核和管理工作,对船舶的船员配备和适任水平、船舶的技术状况、装载及航行情况监督检查,按规定对进出港的船舶进行签证,对危险品装卸作业和运输进行监督管理。
(3)根据授权审批、监督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水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或者体育比赛等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活动,发布航行通告和禁航令,监督所辖水域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打捞清除,划定禁航区、交通管制区、港区外锚地、停泊区和安全作业区。
(4)组织水上遇险救助工作,并调查处理水上交通、船舶污染事故。
(5)负责贯彻执行船舶检验的规则、规范、规程、条例及标准,并收集、整理、上报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建造、修理和营运中的船舶、浮动设施;对辖区内的船舶船体、机电性能;对船舶年度、中间、特别等营运按规定进行检验并收取船检费和其他水上交通规费。
(6)参与船厂技术等级和资格的审核认定,对辖区内的船厂修造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7)参加有关船舶机损、海损事故调查处理和技术鉴定。
(8)拟定本区域港航管理办法,负责辖区内的江河岸线规划和使用管理,拟定全县港区港口总体规划和全县水运发展规划。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核港口、码头工程建设项目和港区范围内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全县水运企业新增运力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对申请设立港口、码头、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经营业务资质的审查,核发经营许可证;对港口、码头、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经营秩序、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管理,协调各水运企业之间、运输船舶和港埠企业之间的平衡衔接,处置纠纷;查处重大客、货运输事故;对进出港船舶的管理和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协调工作;对全县水运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制表上报,为水运企业提供水运技术、经济信息等咨询服务;对全县危险货物的码头进行经营许可审查和港区内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的审批,并实施监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为祁东县交通运输局管理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有编制12名,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5人。
根据上述职责,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内设4个职能股(室)为副股级:办公室、安全股、船员船检管理股、港航管理股。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七、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八、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07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51.07万元;支出包括: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35.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万元。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数较去年增加26.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21年末单位新增两位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纳入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2021年新增非法渡口码头整治工作经费项目。
二、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1.07万元,较去年增加26.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4.5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4万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是2021年末单位新增两位工作人员,其工资福利纳入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增加原因是2021年新增非法渡口码头整治工作经费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交通运输(类)支出135.28万元,占89.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1 万元,占4.91%;卫生健康(类)支出 2.82 万元,占 1.87%;住房保障(类)支出5.56 万元,占 3.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交通运输(类)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35.28 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增加22.29万元,增加16.48%,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两个工作人员的预算,新增了非法渡口码头整治工作经费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医疗保险)2021年预算数为 2.82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增加0.35万元,增加12.41 %。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两个工作人员的预算,从而引起缴费金额上调。
3.住房保障支出(公积金)2021预算数为 5.56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增加 1.85万元,增长33.2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预算为7.41万元,比2020年增加2.46万元,增加比例33.2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增加两名工作人员。
三、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1.07万元。
人员经费 6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11.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 0.2万元。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与 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 151.07 万元。
七、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151.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07万元,占 100%。
八、关于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15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99 万元,占50.30%;项目支出75.08 万元,占 49.7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祁东县水运事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执法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海巡艇)。
3、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10 万元,较 2020 年预算减少5.4万元。本单位将继续开源节流,进一步减少基本支出。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5.0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及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单位拨款、重点项目前期协调工作经费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单位履行职能,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和用于办公、水电费等的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业收入或经营收入中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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