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编制城市绿化规划,确保国家关于城市绿化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实施。
2、负责县城公园建设和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绿化管理工作。
4、负责鼎山风景区绿化管理及景区防火、防盗、防葬等管理工作。
5、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园林绿化所是副科级事业单位,至2020年10月,共有编制53人,实有人数56人,其中在职37人、离退休19人。
祁东县园林绿化所内设5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管理股、建设股、生产股、保卫股。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园林绿化所部门预算包括:祁东县园林绿化所本级预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园林绿化所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79.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79.12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36.15 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及职业年金因财政挂账未列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 379.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302.81 万元,社会保障支出 35.25 万元,医疗卫生支出 14.6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6.44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36.15 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及职业年金因财政挂账未列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379.12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02.81 万元,占 79.87 %;社会保障支出 35.25 万元,占 9.3 %;医疗卫生支出 14.62 万元,占3.86%,住房保障支出 26.44 万元,占6.9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 329.12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5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专用燃料 支出 35 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园林绿地、行道树、公园、广场等绿化养护燃料支出等方面; 专用材料 支出 15 万元,主要用于县城园林绿地、行道树、公园、广场等绿化养护工具及机械购买及维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 0万元,原因是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2020年预算一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部门无一般性支出预算。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5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379.1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9.12万元,项目支出 5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附件:园林2021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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