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文物、考古及非遗项目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
3、负责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协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博物馆、非遗展览馆(厅)工作,承担全县博物馆、非遗展览馆(厅)的管理制度规范和业务指导工作。
5、开展民间珍贵文物及非遗作品(制品)等实物的抢救、征集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文化遗产的宣传普及工作,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五进”宣传活动;组织参与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交流与展示。
7、负责建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组织开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推荐申报;组织开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
8、负责统筹规划文物、非遗及博物馆专门人才的培训,负责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的培训工作。
9、负责指导革命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传习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文化遗产安全防护工作。
10、负责指导祁东祁剧保护传承工作,加强祁剧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开展祁东祁剧的传承展示及交流活动。
11、完成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主要工作任务,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物股、非遺股。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2名(含祁剧保护传承中心专业人员编制1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股级职数4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0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18.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6.92 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幅度较大,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18.28万元,其中: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9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21 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幅度较大,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04 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幅度较大,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94 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幅度较大,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73 万元,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幅度较大,引起相关预算项目预算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18.2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7.97万元,占82.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占7.63%;卫生健康支出4.51万元,占3.81%;住房保障支出6.77万元,占5.72%。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4.2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文化遗产事务经费24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事务经费。
传统工艺振兴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传统工艺振兴工作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7 万元,上升225.30%主要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幅度较大,引起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持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因公出国(境)任务、公务用车费用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祁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更新车辆、未安排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8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祁东县文化遗产事务中心绩效目标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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