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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     发布时间:2021-08-30 18:40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环境管理的规章和办法。

(二)制订全县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国土开发整治、区域经济开发、产业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审核县城、建制镇总体规划。

(三)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等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及噪声、土壤、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的防治工作;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四)负责民用核技术应用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

(五)承担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监督有关单位落实减排任务。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审批限额内新、改、扩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组织实施全县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保目标责任制的执行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定量考核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森林公园的保护和环境管理;参与划分生态保护红线;组织指导生态系列创建工作。

(七)负责全县环境统计和环境监测工作,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公布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总结、推广环境科学成果。

(八)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

(九)负责全县环境保护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十)负责全县环境信息发布工作

(十一)制定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受县政府委托,将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直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企业,实行管理,并对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股、机关党(纪)委、自然生态和监测股、固体废物与辐射管理股、土壤生态环境股、大气环境股、水生态环境股、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下设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和祁东县环境监测站二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环境保护局本级以及祁东县环境监察大队、祁东县环境监测站2个下属单位的决算。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5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08万元,增长8.74%,主要是因为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54.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4.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5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5.11万元,占68.40%,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项目支出649万元,占31.60%,主要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5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08万元,增长8.74%,主要是因为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5.08万元,增长8.74%,主要是因为用于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5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15万元,占7.31%;卫生健康(类)支出52.97万元,占2.58%;节能环保(类)支出1751.54万元,占85.27%;城乡社区(类)支出20万元,占0.97%;住房保障(类)支出79.45万元,占3.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5.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1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9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4.21万元,支出决算为4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2.97万元,支出决算为5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33.21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公用经费同时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节能环保类监测仪器试剂及饮用水源监测工作经费增加。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节能环保类水体项目经费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业务等污染防治经费增加。

8、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的增加。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年中追加安排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9.45万元,支出决算为7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5.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4.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0.2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9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其中包括:农环资金、水体资金、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监测仪器试剂购置费及饮用水源监测费。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公用经费同时增加;年中节能环保类水体、其他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等项目经费追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38.39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3万元,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与上年相比减少0.94万元,减少17.1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86万元,支出决算为33.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无增减,与上年相比减少0.07万元,减少0.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3万元,占11.8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3.86万元,占88.2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7个、来宾518人次,主要是环保执法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8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6万元,主要是务用车油料、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2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4.12 万元,增长107.52%。主要原因是:由于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工作任务重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均为刚性支出。2019年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1万元,增加12.65万元,增加6.09%,主要原因是:由于环保执法工作加强,工作任务重导致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9万元,用于召开环保业务会议,人数36人,内容为环境排污业务会议开支培训费6.13万元,用于开展环境业务能力培训,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人数112人,内容为环境监察执法及环境监测专业技术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79.76万元。其中:环境监察执法用车3台,环境监测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祁东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决算开展了自评,2020年预算数为1115.7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054.11万元,完成了预算的184.10%。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祁东分局2020决算公示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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