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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8-25 15:25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县公安局加强队伍管理、法制建设、执法活动、后勤保障和警务督察的具体措施,领导全县公安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分析研究本县社会治安状况出现的新问题,掌握影响辖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的新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建议、对策和处置方案。

  3.负责本辖区刑事案件、经济案件和治安案件的侦破、查处。

  4.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领导、监督、承担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协助有关单位教育、感化、挽救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了解掌握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现实表现,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5.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全县公安外事工作。

  6.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导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权限内的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7.承担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8.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9.组织、协调本辖区恐怖活动的防范工作、侦察工作。

  10.领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承办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案件等工作。

  11.组织实施对到祁东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来宾以及省、市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对重要警卫目标、重大会议和重大社会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负责本辖区毒品案件的侦破;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3.研究制定加强全县信息技术、刑事技术方案、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14.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基建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15.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工资及干部人事工作。研究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组织领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违法违纪案件。

  16.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保障室、工会、督察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国保大队、巡特警大队、情报信息大队、拘留戒毒所、看守所等十七个科室,机关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祁东县公安局本级

(二)洪桥派出所、玉合派出所、永昌派出所、河洲派出所、归阳派出所、鸟江派出所、金桥派出所、白鹤派出所、过水坪派出所、双桥派出所、灵官派出所、风石堰派出所、白地市派出所、马杜桥派出所、黄土铺派出所、官家嘴派出所、石亭子派出所、步云桥派出所、蒋家桥派出所、太和堂派出所、砖塘派出所、粮市派出所、城连圩派出所、凤岐坪派出所、清水塘派出所、凤岐坪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三)应急联动中心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的收入总计13824万元,较201 9年决算数11928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长15.9%;支出总计1382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1928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长15.9%。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行政运行支出预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为138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本年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82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支出,占本年支出的100%。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2573万元,占比90.9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交通设施建设、装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2万元,占比3.53%;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占比2.13%;住房保障支出345.5万元,占比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万元;占比0.8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82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1928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长15.9%;支出总计1382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1928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长15.9%。收入和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82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2019年决算数11928万元增加1896万元,增长15.9%。增加的主要原因有: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预算;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8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基本支出12573万元,占比90.95%,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交通费、装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8.2万元,占比3.53%;卫生健康支出295万元,占比2.13%;住房保障支出345.5万元,占比2.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万元;占比0.8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4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13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

  1.一般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01.41万元,支出决算为1176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一是追加新增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二是因工作量增加,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关心慰问春节、春运执勤一线民警辅警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29.39万元,支出决算为77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59.38万元,支出决算为47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6.09万元,支出决算为69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9.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工资上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11.5万元,占73.87%,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612.5万元,占26.13%,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824万元,各项构成及占比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0211.5万元,占73.87%,;商品和服务支出3612.5万元,占26.1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0.13万元,完成预算的87.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50万元,决算为135.12万元,完成预算的90.0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的50.1%。2020“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40.13万元比2019年的113.31万元增加26.82万元,上升23.6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7.21万元,上升2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9万元,下降7.2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买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湖南省委、衡阳市委、祁东县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07.91万元,占比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比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参加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5.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83.05万元,本年新购置执法执勤车辆5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07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保险费等。2020年,祁东县公安局属行政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执法执勤用车87辆,其中警用摩托车1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1万元。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因上级机关、兄弟县市有关部门来县调研、检查、督查、交流等工作进行国内公务接待共88批次、35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截至202012月31日,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12.52万元,比2019年的3230万元增加382.52万元,增加11.84%,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人员支出基本支出;因工作需要追加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05万元,用于召开公安工作会议及业务会议,人数1600/次,内容为安排部署全县公安工作、各类专项行动工作;开支培训费16.64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培训,人数2400人/次,内容为各警种参加省、市、县三级业务培训及民警警衔晋升培训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462.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9.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012月31日,祁东县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87辆、警用摩托车1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开展了2020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3824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20年,祁东县公安局在祁东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公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加强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升级,行业综治水平不断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不断优化。根据县财政规定的自评标准,评价结果为“良”。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公安局)

祁东县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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