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路灯管理所
2020年度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祁东县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祁东县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的亮化、美化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竣工验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路灯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
祁东县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共计人员12人 。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东县路灯管理所2020年度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96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9.44万元,增长148.95%,主要是因为:路灯维修工作需要购买车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68.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8.45万元,占100.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6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16万元,占21.49%;项目支出760.3万元,占78.5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8.4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9.44万元,增长148.95%,主要是因为:路灯维修工作需要购买车辆。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9.44万元,增长59.83%,主要是因为:路灯维修工作需要购买车辆。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8.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5.26万元,占1.58%;卫生健康支出(类)5.09万元,占0.53%;城乡社区支出(类)940.47万元,占97.11%;住房保障支出(类)7.63万元,占0.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1.1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68.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1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17万元,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3.97万元,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1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99.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8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3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63万元,支出决算为7.6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7.73%,主要包括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0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2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7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0.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70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是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万元,主要是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0年度底,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2020年度开支培训费0.0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高空作业车和皮卡车,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度底,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高空作业用车2辆及1辆皮卡车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皮卡车2辆主要用于路灯晚上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8.45万元。保障全县路灯亮化率达到95%,保障全县路灯正常运行及维护,做好县城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县里的统一要求,做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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