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祁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分类预算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分类预算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十二、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
二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
二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根据祁编[2018]12号文件,我中心主要职责为:
(一)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拟定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办法及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县房屋交易管理工作。
(二)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现售管理;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资金和房屋交易转让资金监管工作。
(三) 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负责承担全县保障性住房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承办全县房屋交易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承办全县房屋转让、租赁工作。
(五)承担房屋市场价值和交易确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公布各类房屋重置价格。
(六)负责房屋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建设;负责房屋交易市场监测、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七) 承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祁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副科级全额拔款单位,内设综合、住房保障、交易服务三个股室。至2021年12月,共有编制25名,实有人数47人,其中在职23人、离退休24人。
(二)祁东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有中心本级,没有其它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2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
收入较2021年增加14.83万元,增加7.03%,增加的原因为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25.7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5.71万元,社会保障支出22.8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3万元。支出较2021年增加14.83万元,增加7.03%,增加的原因为公用经费及项目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25.7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5.71万元,占77.83%;社会保障支出22.83万元,占10.11%;医疗卫生支出10.09万元,占4.47%;住房保障支出17.13万元,占7.5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215.7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 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占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 %。2022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 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 0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次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0;培训费预算0 万元,拟开展0次 培训,人数 0 人,内容为0 ;拟举办0次 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2020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25.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