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分类预算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分类预算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十二、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
二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
二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的亮化、美化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竣工验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计15人 ,退休2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度年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8.5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08.5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422.65万元,增加85.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人员经费增加15.89万元,增加人均0.66万元的公用经费,增加了30万元的路灯电费,增加了30万元的移交道路路灯管理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08.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2.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9.6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85.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路灯电费、移交道路路灯管理经费增加,引起相关预算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8.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万元,占2.5%;卫生健康支出6.58万元,占1.29%;住房保障支出9.57万元;,占1.88%商;城乡社区支出479.64万元;占94.3%.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3.5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住房公各积金、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8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路灯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管理工作经费工作经费等方面;路灯维修维护费用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费用工作经费等方面;路灯电费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工作经费等方面;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工作经费等方面;移交道路路灯管理经费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维修维护路灯电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4.4万元,较2021年0万元增加14.4万元,增加75%。原因是本单位工作任务增加而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万元,是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及燃料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单位严控三公经费的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 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底,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固定资产80.7950万元。通用设备74.7080万元,其中: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价值69.42万元,路灯维修车及巡查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高空作业用车1辆;办公家具6.0870万元;本单位无单价50万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的专用设备。
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8.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39万元,项目支出38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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