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祁东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支出分类预算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分类预算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预算)
十二、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预算)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预算)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部门预算)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部门预算)
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四、政府采购预算表(货物、工程采购)
二十五、政府采购预算表(购买服务)
二十六、国有资产占有和使用情况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有关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建设和规范“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草拟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关于道路运输行业产业政策,编制全县道路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道路客货运力宏观调控措施,并具体组织实施。
3、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的管理。
4、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的运力与结构的调整和规划;负责全县车辆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网点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含经营性教练场)的布局与规划;物流中心和其他运输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规划管理。
5、负责对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经营者的经营资质、服务质量和车辆技术等级进行审查、评定,依法办理有关行政审批、审核、核准、备案等运政管理事项;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的组织工作。
6、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的监督检查,受理、查处有关投诉、申诉。
7、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和信息收集、整理、交流等工作。
8、组织协调全县道路运输行业的春运、军运、抢险救灾运输,重点物资运输和节假日运输工作。
9、负责全县道路运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内设6个职能股(室、队):
1、办公室
负责协调县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所文书处理、信息综合、重要文件起草、工作计划拟定及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拟定机关管理制度;负责后勤保障、机关物业管理;负责计算机网络建设和微机设备维护、管理;负责接待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2、行政审批股
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集中受理;负责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站(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相关业务的经营许可;负责道路运输经营户的经营资质、经营证照、经营行为的年度审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县道路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标工作。
3、财务统计股
负责全所财务计划的编制、财务审核报批,财务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类票据的领发、保管、使用、核查、报解;负责全县运管基础设施建设的计划申报及工作建设的监督核查;负责全县运管行业统计工作。
4、安全法制股
负责有关道路运输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组织实施;负责道路运输业价格政策的实施和监督;负责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管,组织开展稽查活动;负责对全县运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的检查,受理运政执法违法违规案件;负责全县运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报送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全县道路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和上报;负责组织与实施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负责跟踪和督办道路运输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参与道路运输重大以上行车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客货运输管理股
负责贯彻执行道路客货物运输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行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建立和健全客货运车辆管理档案和台账;负责客、货运输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负责汽车客、货运站站级及服务的核定;负责协调、处理道路运输市场的矛盾和纠纷,负责组织协调道路春运、节假日运输、军运、抢险救灾和重点物资运输工作;负责联合运输的有关工作。
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股
负责全县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和经营性驾驶教练场地等经营业户的开业、停业、歇业的审核、报批事项;负责对驾校的经营行为、收费标准、培训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驾驶员培训行业的票据、单证管理;负责受理驾驶员培训质量投诉,负责组织运输从业资格培训工作。
部门共有编制81个,在职员工38人,退休人员3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64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4.6万元,主要是衡汽集团祁东分公司和祁东县建新客运公司的老年人乘车补助纳入我中心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641.5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类)支出548.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2万元,卫生健康(类)支出17.54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32.4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4.6万元,主要是绩效奖未纳入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641.56万元,其中,交通运输(类)支出548.21万元,占全年85.4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32万元,占全年6.75%;卫生健康(类)支出17.54万元,占全年2.73%;住房保障(类)支出32.49万元,占全年5.0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405.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6.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祁丰停车场管理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祁丰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维护等方面;农村客运及公交管理支出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及公交车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监控平台维护管理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动态监控平台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安全监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生产用车维护支出31.5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用车的维修和维护等方面;对企业补助支出112万元,主要用于衡汽集团祁东分公司和祁东县建新客运公司的老年人乘车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38.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1万元,下降39.53%,主要是生产用车维护费改为纳入项目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机关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6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的减少。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安全例会会议,人数320人,内容为每个季度一次的道路运输行业安全例会;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4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06万元,项目支出236.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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