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重大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申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制定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责任目标任务书。
(2)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信息库,负责督查、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参与调处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瓶颈和问题。
(3)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重点工程业主单位、责任单位、项目坐落的乡镇(街道)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措施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4)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进行勘察、审核、报批。负责财政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参与国家建设项目的调研和筛选;参与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和资金的引进、监管工作;参与项目的建设规划、选址等事宜。
(6)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以及项目洽谈、建设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7)负责全县省级、市级重大项目的数据上报和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非房地产项目的联网直报。
(8)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策划、包装重大项目,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统一管理及审核、使用。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县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股室4个,分别是综合股、项目开发股、项目推进股、项目预审股。截止2021年12月底,实有在编职工数18人,离退休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本级。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2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68万元,占94.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1万元,占5.99%;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232.05万元,减少35.54%,主要是因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8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8万元,占94.01%;项目支出25.21万元,占5.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0.8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2.05万元,减少35.54%,主要是因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2.26万元,减少38.93%,主要是因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5.6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59.46万元,占90.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82万元,占3.75%;卫生健康(类)支出10.29万元,占2.6%;住房保障(类)支出11.11万元,占2.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8.5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6.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1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资及上年工作经费增加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82万元,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的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6.45万元,支出决算为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27.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发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决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没有发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决算,没有发生“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决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对接等招待支出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1.62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重大项目工作减少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1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5.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12万元,用于召开全县重点项目交办会议,人数360多人,内容为全县重点项目年初交办、半年讲评、季度督查调度等(注:三类会议、培训活动,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我单位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预算数178.55万元,支出决算数4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8万元,项目支出25.21万元,完成了预算的235.73%。本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重大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申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制定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责任目标任务书。
(2)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信息库,负责督查、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参与调处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瓶颈和问题。
(3)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重点工程业主单位、责任单位、项目坐落的乡中心(街道)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措施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4)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进行勘察、审核、报批。负责财政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参与国家建设项目的调研和筛选;参与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和资金的引进、监管工作;参与项目的建设规划、选址等事宜。
(6)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以及项目洽谈、建设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7)负责全县省级、市级重大项目的数据上报和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非房地产项目的联网直报。
(8)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策划、包装重大项目,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统一管理及审核、使用。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分别为:综合股、项目开发股、项目推进股、项目预审股;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至2021年12月,共有编制20名,实有在编人数18人。
(四)2021年工作任务或年度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中心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建设“五个祁东”和年度工作目标,紧扣“产业项目建设年”主题,压实责任,强化担当,当好项目建设主力军,全力以赴推动全县重大项目建设。
2021年重点项目建设的目标任务是:今年全县重点项目共59个(续建项目34个,新建项目25个),总投资364.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5.8亿元。预计12月底,开复工项目52个,开复工率88.1%,完成投资104.91亿元,占年度任务的90.6%。
市级重点项目16个,总投资125.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33.5亿元,已开复工项目15个,开工复工率为93.8 %。预计12月底,完成投资40.4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20.5 %。
5000万元以上非房地产联网直报项目共42个,总计划投资212.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39.2亿元, 本年度完成投资68.7亿元,同比增长20.2 %,预计七县市中排名前三。
二、基本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420.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8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0.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5.68万元、项目支出25.21万元。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2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1万元。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20.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5.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21万元。
(三)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基本支出395.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4.01%,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67.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227.85万元,包括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1.72万元、咨询费2万元、水费0.86万元、电费7.25万元、邮电费0.23万元、差旅费1.58万元、维修(护)费2.62万元、租赁费、会议费2.12万元、委托业务费118.95万元、工会经费4.65万元、其他交通费4.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81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分类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62万元,下降100%。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共0个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用等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含执法用车)。
三、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25.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5.99%。其中:资本性支出25.21万元,包括基本设施建设支出25.21万元。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420.89万元,其中单位基本支出395.68万元、项目支出25.21万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率100%,其中单位基本支出完成率100%,项目支出完成率100%。我单位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控制有待加强。除政策性因素以外,由于部分临时、紧急或突发的工作任务导致年中追加预算。
2. 专项资金少,资金压力大。针对我中心经济基础薄弱、资金压力大的现状,尚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有:
1、细化预算编制,精益求精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指标要求进行操作。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针对当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有存在的问题,各级财政部门可以建立四项机制,科学应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建立部门预算应用机制 。 绩效评价机构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结果应用机制,采取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应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
1、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 。
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是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标准和衡量项目支出绩效的重要依据。各级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部门预算时,应明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具体申报要求,对那些不设预期绩效目标的不予立项,不安排预算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合理安排项目所需资金,逐步建立和健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有效性。
2、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执行中的激励与与约束机制。
财政部门要结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和存在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一是评价结果优秀且绩效突出的。在安排后续资金时给与充分保障。二是评价结果良好和合格的,在项目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后,按正常从紧原则,编制预算,安排下一年度财政资金。三是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对于实施过程评价的项目,要即使提出整改意见,未按要求整改的,要向同级政府提出暂停该项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略)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2022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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