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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决算

来源: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9-19 08:56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七)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拔款单位,至2021年12月,共有编制60名,实有人数100人,其中在职62人、离退休38人。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管理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服务中心。

(二)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各16537.4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475.90万元,上升64.36%。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653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7.40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0%;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 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 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53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0万元,占4%;项目支出15864.20万元,占96%;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占0 %;经营支出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6537.4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475.90万元,上升64.36%。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87.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63%。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28.94万元,上升55.83%。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687.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556.67万元,占14.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5.19万元,占1.0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3.72万元,占0.22%;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2348.48万元,占21.9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15.22万元,占16.05%;农林水(类)支出0.67万元,占0.006%、交通运输(类)支出247.10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79.88万元,占43.79%;科学技术(类)支出0.45万元,占0.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87.45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7.37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53.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2.3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8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6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76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个人和家庭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9.4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3.72万元,支出决算为2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42.44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6.04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市政设施项目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1.43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城市维护费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0.52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城市维护费项目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9.9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城市维护费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67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扶贫项目支出。

1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道路建设项目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15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危改项目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25.00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48万元,上级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7.25万元,支出决算为4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3.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0.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 万元,减少(增长) 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万元,支出决算为 2.0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与上年相比减少0.03万元,减少1.5 %。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 万元,减少(增长)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万元,占10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 65 个、来宾 526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截止2021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5850.0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585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850.0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40.6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3万元,增长25.67 %。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 本部门开支会议费 1万元,用于召开系统党员大会、表彰大会等会议,人数306 人,内容为党员表彰、系统人员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 1 万元,用于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人数79人,内容为住建专业技术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政府采购决算。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房屋面积1000平方米,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1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537.4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公开表格附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七)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拔款行政单位,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基金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办。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只有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预决算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至2021年12月,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编制29名,实有人数68人,其中在职29人、离退休39人。

(四)2021年单位工作任务或年度计划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作为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行片区开发。引进部门项目,带动人民路以东、车站路以西板块开发,目前人防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选址、立项、设计并征地115.4亩。加快完成城镇道路提质改造。着力解决老城区部分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完成香山路、育英东路、石山湾路等道路及胜利巷、佳惠巷、将军巷等15条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县正路人行道改造和石门路正在施工中,争取年底完工。尽早打通新老城区连接主通道。迎宾南路(南山大道—圣云大道)项目建设的迁坟、预算、征拆已完成,预计本月启动项目招标程序。强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克难,全力完成省厅下达我县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目前双桥镇污水处理站1#站已通水试运行,蒋家桥镇、步云桥镇、灵官镇、过水坪镇已完成污泥池主体结构防水、调节池主体结构、辅助用房主体结构及提升泵站基坑开挖,建成主干管网17.64km。全面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沿江渠改造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做到水畅其流、污归其所,现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于6月10日验收合格;二期工程(石门渠改造及沿江渠排水防涝配套工程)于11月15日正式动工,目前两个箱涵基础已做好,清淤约100方,排污管铺设完成工程量60%。

二是以住房保障为核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奋斗目标,高质量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1年我县棚改计划项目3个695户,均为货币化安置,已于11月初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向市政府争取调整到我县公租房5个项目276套,目前已开工186套(其中170套已建成),其余正在办理前期报建手续,预计12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发放租赁补贴518户36万元。切实提升老城区人居条件。202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1个,涉及居民户数1456户,改造房屋56栋,改造面积18.0982万平方米,已于11月初全面开工改造。今年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任务23台,目前已完成13台。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1-11月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0宗,预售总面积407848㎡。商品房销售3516套442524.39㎡,其中住宅3221套424959.19㎡,非住宅295套17565.2㎡。严把资质申报核查关口。受理初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申报、换证、升级等业务9宗,对1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备案登记,净增万昌、传红、神话、温泉4家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和博冠1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乱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全县共有23个项目纳入监管,截止11月底监管资金1.21亿元,有效防控了开发商抽逃资金造成楼盘烂尾的风险。注重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31个房地产项目、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并纠正各类不良经营行为18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份,依法立案调查违法违规行为14宗,罚款92.8万元。

三是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通过发展和加快小城镇建设,补齐乡村发展滞后短板,落实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会同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联合审核,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确定352户纳入2021年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范围,在乡镇组织全面竣工验收后,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本月20日前进行抽检验收。深入推进新时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开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共同缔造美丽宜居村镇”调查研究,推动《湖南省新时代农村住宅设计优秀方案汇编》和《祁东县美丽乡村——民居户型设计图集》落地使用,向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村及居民发放图集1580册。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房屋排查215118户,对初判存在风险425户建立县、乡镇、村整治台账,实行“一户一策”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目前已整改到位281户,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建筑普查。成立房屋建筑普查领导小组,邀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工程师赴乡镇实地培训指导6场次,共计培训县、乡镇的技术骨干834名,现已完成调查农村房屋建筑图斑101476个,争取在12月25日前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是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着力确保行业稳定。全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质量通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发生一起质量等级事故。发展前景总体向好。前三季度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4.06亿元,同比增长20.9%;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平均人数9700人,同比增长10.2%;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18.9%。质安监督抓实抓严。1-11月共办理房屋报建243宗,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1643.83万元;办理施工许可证37个392895.37㎡。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办理监督手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45个67.45万㎡;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0个23.39万㎡,消防验收备案项目13个、验收项目16个。行政处罚34个违法建设项目71.67万元。在建工地管理有序。截至目前,全县登记超过一定规模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18项,大型机械产权备案4项、使用登记备案起重机械120台,人货电梯25部。此外,联同县中医院、县新区医院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共检测在建工地36个,检测人数 3123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防疫工作。建筑节能有序推进。扎实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开工项目中金鼎江山小区、友阿广场等5个项目共28.28万㎡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水平稳步提升。执法监管不断强化。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全县在建的33个建筑工地进行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30多条,发出停业、停工和整改通知书23份,查处非法违法项目15个。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非法违法项目18个,下达停工通知书18份,处罚金额56.75万元。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逐年提升,所监管的祁东友阿广场项目(一期1、2、3号栋及旋转车道)荣获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是以平战结合为目的,强力促进人防发展。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积极做好防空警报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圆满完成“11.1”防空警报试鸣任务。应急能力逐步提升。组织开展全县人防QR-2021燃气抢修应急演练活动,完成全省人防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积极参加全省人防“准军事化”训练活动,培养人防干部过硬素质,提升人防部门防空备战能力。人防宣传成效显著。借助“5.12”防灾减灾日和“11.1”防空警报试鸣日在县街心公园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共设立人防法律宣传咨询台1个,摆放展板2个,发放防空防灾宣传单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市民国防人防意识。行政审批依法依规。严格把好受理项目审批和报建项目涉及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收取审核关,1-11月共受理人防报建项目122个,批准结建项目3个8933.54㎡,收取易地建设费1356万元,罚款10万元。

六是以民生福祉为根本,努力打造宜居县城。投入资金近427万元,抓好县城路面维修、清淤、更换雨水井盖等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积极发动在外经营企业大胜公司回乡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线,现正在安装设备,预计明年上半年投产,即将结束我县无预拌砂浆企业历史。联合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搅拌站的环保综合整治,规范全县所有搅拌站建站手续,所有硬件设施须达到环保标准。1-11月共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012.4万元,申报使用维修资金项目2个,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1个,新增备案物业企2家,会同发改部门审批前期物业项目收费标准1个。承接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22宗,灭治服务46户,完成防治面积约30.9万㎡。全年接收和审查工程竣工档案570卷,接收并整理入库建设工程消防档案154卷,接待咨询、查档者约82人次,提供案卷134卷次,复制档案原件356张。受理燃气经营许可4起,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5次,排查燃气管道420余公里,整改安全隐患107处,查扣非法经营钢瓶128个,行政处罚1家燃气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20多份。联合县天然气公司开展为期5个月的非居民用户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天然气非居民用户400多户,排查安全隐患31处,于10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全县县燃气供气管网总长440多公里,年供气量超1100万立方,居民用户约4.5万户,燃气普及率达98%。

六是以党建引领为总揽,始终服务中心工作。局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各项中心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储备充足,除禁忌者系统干部职工疫苗接种率100%。全面启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序开展4次中心组专题研讨会、2次屋场恳谈会,制定“党史学习教育进度清单、建党100周年活动清单、为民办实事清单”三个清单,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参观罗荣桓故居、党委书记讲党课、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等活动激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爱国情怀和使命担当。召开“七一”表彰大会,激励系统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做好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支部“五化”建设,增强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四个纳入”,大力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出台积分评比办法提升干部职工学习热情。持续开展“衡阳群众”文明创建活动,将每周五设为“基层服务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石门路口、路段以及社区进行交通劝导、捡拾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力量。深入开展反电诈、禁毒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入户调研活动,积极推进平安祁东建设。办结物业、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等信访投诉事项420余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一、存在的问题

尽管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住房保障方面矛盾纠纷层出不穷,房产市场监管机制有待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广而杂,数据统计难度大,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部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少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设施投入力度不足,个别项目未按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工程质量通病仍然存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压力较大,按时完成任务有一定难度;乡镇液化气销售网点安全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餐饮行业用气安全隐患明显,工地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还时有发生。

一是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坚持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升级作为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大力推行片区开发。引进部门项目,带动人民路以东、车站路以西板块开发,目前人防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选址、立项、设计并征地115.4亩。加快完成城镇道路提质改造。着力解决老城区部分背街小巷脏、乱、差现象,完成香山路、育英东路、石山湾路等道路及胜利巷、佳惠巷、将军巷等15条背街小巷改造工作,县正路人行道改造和石门路正在施工中,争取年底完工。尽早打通新老城区连接主通道。迎宾南路(南山大道—圣云大道)项目建设的迁坟、预算、征拆已完成,预计本月启动项目招标程序。强力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攻坚克难,全力完成省厅下达我县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目前双桥镇污水处理站1#站已通水试运行,蒋家桥镇、步云桥镇、灵官镇、过水坪镇已完成污泥池主体结构防水、调节池主体结构、辅助用房主体结构及提升泵站基坑开挖,建成主干管网17.64km。全面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沿江渠改造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做到水畅其流、污归其所,现该项目已全部完工并于6月10日验收合格;二期工程(石门渠改造及沿江渠排水防涝配套工程)于11月15日正式动工,目前两个箱涵基础已做好,清淤约100方,排污管铺设完成工程量60%。

二是以住房保障为核心,全面改善人居环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奋斗目标,高质量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工作。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21年我县棚改计划项目3个695户,均为货币化安置,已于11月初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向市政府争取调整到我县公租房5个项目276套,目前已开工186套(其中170套已建成),其余正在办理前期报建手续,预计12月底全部开工建设。发放租赁补贴518户36万元。切实提升老城区人居条件。2021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21个,涉及居民户数1456户,改造房屋56栋,改造面积18.0982万平方米,已于11月初全面开工改造。今年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任务23台,目前已完成13台。始终坚持“房住不炒”定位。1-11月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0宗,预售总面积407848㎡。商品房销售3516套442524.39㎡,其中住宅3221套424959.19㎡,非住宅295套17565.2㎡。严把资质申报核查关口。受理初审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申报、换证、升级等业务9宗,对1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备案登记,净增万昌、传红、神话、温泉4家资质以上房地产企业和博冠1家资质以上建筑企业。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乱象。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全县共有23个项目纳入监管,截止11月底监管资金1.21亿元,有效防控了开发商抽逃资金造成楼盘烂尾的风险。注重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对31个房地产项目、2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场检查中发现并纠正各类不良经营行为18起,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2份,依法立案调查违法违规行为14宗,罚款92.8万元。

三是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推动小城镇建设。通过发展和加快小城镇建设,补齐乡村发展滞后短板,落实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会同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联合审核,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确定352户纳入2021年住房安全保障支持范围,在乡镇组织全面竣工验收后,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本月20日前进行抽检验收。深入推进新时代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开展“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共同缔造美丽宜居村镇”调查研究,推动《湖南省新时代农村住宅设计优秀方案汇编》和《祁东县美丽乡村——民居户型设计图集》落地使用,向乡镇(街道、管理处)、行政村及居民发放图集1580册。持续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农村房屋排查215118户,对初判存在风险425户建立县、乡镇、村整治台账,实行“一户一策”制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目前已整改到位281户,计划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建筑普查。成立房屋建筑普查领导小组,邀请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的工程师赴乡镇实地培训指导6场次,共计培训县、乡镇的技术骨干834名,现已完成调查农村房屋建筑图斑101476个,争取在12月25日前高质量完成任务。

四是以质量安全为重点,着力确保行业稳定。全县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质量通病得到了有效控制,未发生一起质量等级事故。发展前景总体向好。前三季度全县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4.06亿元,同比增长20.9%;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从业平均人数9700人,同比增长10.2%;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12.01亿元,同比增长18.9%。质安监督抓实抓严。1-11月共办理房屋报建243宗,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1643.83万元;办理施工许可证37个392895.37㎡。受理建设单位申报办理监督手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45个67.45万㎡;办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0个23.39万㎡,消防验收备案项目13个、验收项目16个。行政处罚34个违法建设项目71.67万元。在建工地管理有序。截至目前,全县登记超过一定规模危险较大分部分项工程18项,大型机械产权备案4项、使用登记备案起重机械120台,人货电梯25部。此外,联同县中医院、县新区医院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一次全员核酸检测,共检测在建工地36个,检测人数 3123人,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防疫工作。建筑节能有序推进。扎实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新开工项目中金鼎江山小区、友阿广场等5个项目共28.28万㎡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水平稳步提升。执法监管不断强化。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全县在建的33个建筑工地进行了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30多条,发出停业、停工和整改通知书23份,查处非法违法项目15个。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共检查非法违法项目18个,下达停工通知书18份,处罚金额56.75万元。全县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逐年提升,所监管的祁东友阿广场项目(一期1、2、3号栋及旋转车道)荣获湖南省建设工程芙蓉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是以平战结合为目的,强力促进人防发展。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积极做好防空警报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圆满完成“11.1”防空警报试鸣任务。应急能力逐步提升。组织开展全县人防QR-2021燃气抢修应急演练活动,完成全省人防视频会议系统建设,积极参加全省人防“准军事化”训练活动,培养人防干部过硬素质,提升人防部门防空备战能力。人防宣传成效显著。借助“5.12”防灾减灾日和“11.1”防空警报试鸣日在县街心公园开展街头宣传活动,共设立人防法律宣传咨询台1个,摆放展板2个,发放防空防灾宣传单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市民国防人防意识。行政审批依法依规。严格把好受理项目审批和报建项目涉及的人防易地建设费用收取审核关,1-11月共受理人防报建项目122个,批准结建项目3个8933.54㎡,收取易地建设费1356万元,罚款10万元。

六是以民生福祉为根本,努力打造宜居县城。投入资金近427万元,抓好县城路面维修、清淤、更换雨水井盖等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积极发动在外经营企业大胜公司回乡建设预拌砂浆生产线,现正在安装设备,预计明年上半年投产,即将结束我县无预拌砂浆企业历史。联合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加强对全县搅拌站的环保综合整治,规范全县所有搅拌站建站手续,所有硬件设施须达到环保标准。1-11月共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012.4万元,申报使用维修资金项目2个,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1个,新增备案物业企2家,会同发改部门审批前期物业项目收费标准1个。承接新建房屋白蚁预防项目22宗,灭治服务46户,完成防治面积约30.9万㎡。全年接收和审查工程竣工档案570卷,接收并整理入库建设工程消防档案154卷,接待咨询、查档者约82人次,提供案卷134卷次,复制档案原件356张。受理燃气经营许可4起,开展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5次,排查燃气管道420余公里,整改安全隐患107处,查扣非法经营钢瓶128个,行政处罚1家燃气企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20多份。联合县天然气公司开展为期5个月的非居民用户安全大检查活动,检查天然气非居民用户400多户,排查安全隐患31处,于10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全县县燃气供气管网总长440多公里,年供气量超1100万立方,居民用户约4.5万户,燃气普及率达98%。

六是以党建引领为总揽,始终服务中心工作。局党委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各项中心工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储备充足,除禁忌者系统干部职工疫苗接种率100%。全面启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序开展4次中心组专题研讨会、2次屋场恳谈会,制定“党史学习教育进度清单、建党100周年活动清单、为民办实事清单”三个清单,通过举办知识竞赛、参观罗荣桓故居、党委书记讲党课、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等活动激发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爱国情怀和使命担当。召开“七一”表彰大会,激励系统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做好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支部“五化”建设,增强组织战斗力凝聚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四个纳入”,大力推广“学习强国”平台学习,出台积分评比办法提升干部职工学习热情。持续开展“衡阳群众”文明创建活动,将每周五设为“基层服务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石门路口、路段以及社区进行交通劝导、捡拾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力量。深入开展反电诈、禁毒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入户调研活动,积极推进平安祁东建设。办结物业、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等信访投诉事项420余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住房保障方面矛盾纠纷层出不穷,房产市场监管机制有待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广而杂,数据统计难度大,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部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少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设施投入力度不足,个别项目未按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工程质量通病仍然存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压力较大,按时完成任务有一定难度;乡镇液化气销售网点安全管理力度有待加强,餐饮行业用气安全隐患明显,工地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还时有发生。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城市双修为抓手,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住房保障提质增效,持续公共服务配套,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打造“五个祁东”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实施项目驱动战略,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全面完成我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加快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21个项目和沿江渠二期改造工程。推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44个项目。完成棚改项目3个632户,廉租房租赁补贴560户。推进迎宾南路、人防指挥中心、机关幼儿园项目建设,带动板块开发。

二是强化平战结合思想,推动人防事业发展。坚持战时应战、平时应急,加强人防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防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人防应急演练。做好警报器硬件维护管理、软件联调联试、管理员操作培训和2022年警报试鸣工作。加强人防工程日常巡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

三是坚守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产市场健康发展。强化房产开发监管,推行违法违规房企暂停网签、约谈等制度。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商品房预售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中介诚信管理,完善公共信息信用系统。推动实施放管服便民措施,2022年将持续房屋租赁备案工作授权到各社区办量。加大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监管力度,争取尽快完成公租房(廉租房)分配入住19568套。

四是突出人民至上观念,提升保障服务水平。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做好城区破损路面、下水道、井盖的维修补缺。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沥青企业有序生产、竞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企业。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的征收管理、商品房住宅工程白蚁预防、工程档案接收归档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升燃气行业应急救援管理水平,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规范瓶装燃气市场和经营行为。

五是把握转型升级要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我县建筑市场行为。加大施工许可证督办力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建设手续,加强建设程序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16537.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37.4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53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0万元、项目支出15864.20万元。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653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87.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拔款5850.02万元 。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6537.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1.8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23.72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4949.9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934.3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348.48万元,其他支出2615.33万元。

(三)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673.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589.80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40.63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2.76万元。

2、项目支出15864.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6%,全部为上级专项工程支出。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分类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

三、财务及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了专职报账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账实进行专人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监管人各司其职,严格把关,按章办事,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653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3.20万元 ,项目资金15864.20万元 ,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其产出和效益情况概述如下:

1、保证了工资及津补贴的正常发放,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充分发挥了所有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 、保证了单位公用经费的正常支出,极大地提高了机构各项职能的运转效率。

3 、加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预销售管理、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4、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全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加强了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及时处理信访投诉,无一不良反响,扶贫工作尽心尽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专项资金少,资金压力大。我局因工作面广,任务重,存在资金缺口压力大的状况,有些工作往往因为资金短缺的原因不能做到更好。

2、预算执行控制率有待降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有:

1、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指标要求进行操作。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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