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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3-04-18 10:10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收支总表

收入总表

支出总表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能职责

承担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的亮化、美化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竣工验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计14人 ,退休2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3年度年部门预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01.1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01.12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7.42万元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01.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2.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1.3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7.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01.1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6.58万元,占1.3%;住房保障支出9.63万元;,占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1.33万元;占94.05%.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6.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

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75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路灯管理工作经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管理工作经费等方面;路灯维修维护费用支出85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费用工作经费等方面;路灯电费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电费工作经费等方面;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路灯维修车辆运行费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3.4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96万元,下降0.1% ,主要是人员公用经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本部门机关本级等1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车辆运行管理费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管理费2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生产用车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生产用车5辆;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和晚上路灯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0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12万元,项目支出375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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