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祁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总表说明
三、支出总表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情况预算说明
七、“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五、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一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一十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二十一、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二十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于1985年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隶属于祁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军休干部提供休养住所和服务,军休干部休养住所提供管理,为军休干部服务。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定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县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幛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政策落实工作。
(六)负责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申报列入省、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宣扬退役军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单位人员编制总数为12人,事业编制5人。其中在职8人,退休人员6人,管理军休干部37人。内设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老干支部1个。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第二部分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包括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本级预算。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69万元,部门预算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总体比2022年预算数89.65万元增加8.0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全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收入总表说明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年初收入预算数97.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7.69万元,占收入的100%。预算收入较2022年增加8.04万元,增加8.97%,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支出总表说明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年初支出预算数97.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算支出较2022年增加8.04万元,增加8.97%,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6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包括行政运行75.01万元。占全年的76.7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28万元,占全年的10.52%。事业单位医疗4.70万元,占全年的4.81%,住房公积金7.71万元,占全年的7.89%。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预算97.69万元,较2022年增加8.04万元,增加8.97%,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行政运行75.01万元。占全年的76.7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28万元,占全年的10.52%。事业单位医疗4.70万元,占全年的4.81%,住房公积金7.71万元,占全年的7.8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行政运行75.01万元。占全年的76.7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0.28万元,占全年的10.52%。事业单位医疗4.70万元,占全年的4.81%,住房公积金7.71万元,占全年的7.89%。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情况预算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4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开支;公务接待费开支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
(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开支为0,与2022年持平。
(二)2023年公务接待开支为0.2万元,较2022年减少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缩减要求,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2023年公务用车开支为1.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2年增加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使用年限长,维护保养成本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7.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69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持平。
第三部分 祁东县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祁东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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