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祁编[2019]23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指导农村贯彻执行农村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负责开展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和审计等相关服务性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系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与发展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四)负责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的监测统计。
负责农村会计函授教育和电算化培训。
(六)负责清牧原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
(七)完成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我中心内设机构包括:
(1)综合股。负责中心内务、文件收发、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综治、计划生育;负责人事,劳资、社会保障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农村会计函授教育和电算化管理培训、辅导及村会计业务培训。
(2)财务股。负责编制中心财务预决算;负责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负责清收原县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借款相关服务工作;承担中心日常财务收支核算工作。
(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股。负责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体系建设;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信息网络建设;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的申报;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工作。
(4)农村财务资产指导股。指导村级财务实行"村账乡镇代管";指导农村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拟定农村财务管理办法;指导村级财务清理和财务公开及村级财务"互联网+监督"工作;指导协调村级债务的清理和消赤减债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评估;指导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农村有关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情况进行监测,承担农村村级审计服务工作。
(5)农村土地流转服务股。负责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农村承包合同。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各类专业承包合同的备案、审核、签订、鉴证、变更、兑现、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土地流转价格评估工作;负责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库,发布流转信息。
(6)农村宅基地服务股。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决算单位构成
农村经营服务中心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级部门决算,祁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祁东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313.302946万元,与上年559.534827万相比,增加753.768119万元,增长134.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2022年度支出总计1313.302946万元,与上年559.534827万相比,增加753.768119万元,增长134.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313.3029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3.30294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313.302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61626万元,占28.44%;项目支出939.84132万元,占71.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3.302946万元,与上年559.534827万相比,增加753.768119万元,增长134.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项目资金收入。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13.302946万元,与上年559.534827万相比,增加753.768119万元,增长134.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3029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3.768119万元,增长134.7%,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等项目支出,导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3.3029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8万元,占0.42%;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54.947592万元,占4.18%;卫生健康支出8.7696万元,占0.67%;城乡社区支出7.1602万元,占0.55%;农林水支出1220.7456万元,占92.95%;住房保障支出16.0999万元,占1.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3.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313.3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5.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安排部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安排部分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安排部分死亡抚恤支出预算。
4、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6.9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3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了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经费和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
5、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市扶持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追加了部分扶持资金。
6、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8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
7、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它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了部分项目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21.47万元,支出决算为2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8.77万元,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4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86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2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3.5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2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8万元,完成预算的32.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1.40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8068万元,减少(增长)134.4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增加了部分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调整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06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精确到个位数)。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06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128人次,主要是宅基地调研、合作社调研、社会化服务调研、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调研、学习村社分账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60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16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02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了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59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0.6754万元,增长221.0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土地确权颁证、产权制度改革和"互联网+监督"、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6713万元,用于召开县村社分账工作会议,人数51人,内容为全县村社分账工作经验交流;开支培训费2.5323万元,用于参加全省农民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人数1人,内容为解读农民合作社的相关政策与发展形势、农民合作社运行情况统计调查相关知识、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相关知识;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培训班,人数1人,内容是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方法、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的要求和模式、2022年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总体部署;参加全县科级干部培训班,人数1人,内容是针对党员干部的政策理论进行培训;举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及调解员培训会,人数56人,内容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及调解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举办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培训班,人数25人,内容是统计年报的填报工作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支出数为0,无法计算占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2022年项目支出总计939.8413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绩效评价。根据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检查情况,财政资金整体绩效分值100分,从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控制情况,项目支出管理规范和绩效情况等方面总体评价,实得97分,被评为"优"等级。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939.84132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2022年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充分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共扶持了5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7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设项目和1个省级示范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通过项目专项资金扶持,使以上13个项目真正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有力带动了全县其他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基本支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
近几年,县农村经营服务中心预算执行基本围绕保人员经费、保正常运转进行。从决算情况看,基本支出比重比较大,基本保障面临巨大的压力。
(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三)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四)加强会计业务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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