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七)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管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单位,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基金管理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服务中心。
(二)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2022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各149236440.18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137536.58元,减少9.76%。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236440.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36440.18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49236440.18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0843.99元,占7.28%;项目支出138375596.19元,占92.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138684077.1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697324.68元,减少16.14%。主要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34887.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47%。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61194.14元,上升5.39%。主要是项目资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634887.27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0196389.19元,占9.05%;国防支出(类)支出1306500元,占1.16%;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2170203.9元,占1.9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512534.75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129465.84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1857.6元,占0.2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5760515.62元,占5.1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1925801.97元,占37.2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元,占1.7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6861618.4元,占4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500000元,占0.4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634887.27元,支出决算为112634887.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622712.18元,支出决算为8622712.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5394.01元,支出决算为225394.0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
年初预算为1348283元,支出决算为13482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4、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
年初预算为1306500元,支出决算为1306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70203.9元,支出决算为217020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与旅游(款)其他文化与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2534.75元,支出决算为512534.7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3507.2元,支出决算为66350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14336.64元,支出决算为114336.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235042元,支出决算为235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400元,支出决算为3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4180元,支出决算为841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271857.6元,支出决算为271857.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5760515.62元,支出决算为5760515.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7588元,支出决算为875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2439760.4元,支出决算为2243976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71013.57元,支出决算为771013.5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627440元,支出决算为1562744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7594000元,支出决算为75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37754818元,支出决算为3775481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15170元,支出决算为1015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97630.4元,支出决算为49763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灾害风险防治(项)。
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57073.18元,其中人员经费7313077.13元,占基本支出的67.9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43996.05元,占基本支出的32.0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0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财政纪律规定公务接待费只减不增要求。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000.00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000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5个、来宾526人次,主要是上级调研、考核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6049189.83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26049189.83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6049189.83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443996.05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07419.6元,增长15.14%。增加的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4万元,用于召开系统党员大会、表彰大会等会议,人数706人,内容为党员表彰、系统人员工作会议等;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因支出数为0,无法计算占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报告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2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9236440.18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结果为“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公开表格附后)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一)承担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工程建设、风景名胜区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乡镇的城乡建设工作。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省市级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承担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监管的责任。负责勘察设计及其咨询单位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审查;负责全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等各类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的设计审查,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管理;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监督市场准入,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安装、装修装饰(不含住宅室内装修)、工程监理、咨询、建筑构配件、招标代理、检验检测、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企业及其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报建和施工许可管理、施工合同备案、申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和管理。
(五)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综合验收;负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相关公用事业设施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负责城建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
(七)参与县级城建资金计划的编制和管理;负责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工程建设各项规费的征收;负责建设行业劳保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指导、监督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各行业综合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八)承担指导村镇建设和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的责任。负责小城镇的建设和管理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并负责其建设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世界(国家)自然文化遗产的申报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景观旅游名镇(村)和古民居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治理;负责对各乡镇建设的目标考核。负责组织、指导县城区域内各类城市绿地建设和管理;负责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工程“绿线”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负责对全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负责县城鼎山风景区保护监督工作;参与城镇义务植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人防建设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基金维修中心、白蚁防治所、墙材服务中心、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共有下属单位5个: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服务站、市政开发公司、住房保障中心、城建档案馆、燃气办。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只有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和内设股室,没有其它二级预决算单位。
(三)人员编制情况
至2022年12月,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编制60名,实有人数97人,其中在职53人、离退休44人。
(四)2022年单位工作任务或年度计划
(一)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实施城市道路更新改造,拓宽主干道,打通“断头路”,补齐我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一是推行片区开发。引进部门项目,带动人民路以东、车站路以西板块开发,人防指挥中心建设已完成项目用地调规,正在办理立项、用地报批手续。二是加快道路建设。楚杰小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基金会(五个老旧小区)等改造项目相继完工;完成平安街、石门路、兴安街改造;胜利巷、劳动巷、育英路、周家巷、县正路行人道改造、化工厂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改造项目、鼎山西路178号1-4已完工验收;香山路西段和青莲街于9月开工;完成G322祁东大桥南向匝道建设;县正东路大桥拆除重建工程于11月开工;迎宾南路(南山大道—圣云大道)项目于6月开工。三是提升防汛能力。沿江渠改造二期及县城区易涝点整治工程全面完工并验收,极大改善县城老城区面貌,其中红旗渠通过安装花岗岩树池、种植樱花树、铺设人行道砖等改造,成为临水休闲赏花网红打卡地。四是改善人居环境。2022年计划改造老旧小区44个(其中重点民生实施项目21个),涉及居民户数2628户,改造房屋112栋,改造面积26.3万平方米,已于11月底开工建设。
(二)消除行业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稳步提升,荣获多项奖励,其中:获“湖南省2021年度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度项目考评优良工地’”称号1个,“湖南省优质工程”称号1个,“衡阳市优质工程”称号5个,“金雁奖”称号5个。一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规范办理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备案、施工图审查等审批流程。办理房屋报建72宗,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1046.22万元;办理施工许可证33个76.88万㎡,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2个38.08万平方米,消防验收18个、备案11个,施工图审查备案28个、初步设计审批51个。二是严抓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对全县24个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排查隐患146处,约谈施工企业4家,监理单位4家,下达停工通知书6份,整改通知书18份。全年发现非法违法行为62起,整改62起,执法立案调查8起,约谈企业7家。三是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出动15人次检查施工企业、检测企业52家,发放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3份。发布2022年祁东县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信息二批,引进20家房屋安全检测鉴定企业并实施名录管理。制定《祁东县住建局2022年度加强外来建筑服务企业税源管理工作方案》,培育“四上企业”3家,督促42家房屋建筑外来建筑服务企业在祁设立分公司。行政处罚21个违法建设项目36.52万元。四是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强化实名制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实名制平台日均得分92.39分,在全市排名中位居第三。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化解欠薪上访和立案事件16起,涉案金额380余万元。五是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9家燃气场站、1400多家餐饮等用气场所,共排查出隐患877个,完成整改856个。强化第三方施工管控,完成燃气管道占压隐患整改8处(共9处)。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群众住房需求上持续加大保障力度。一是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发放1-3季度租赁补贴476户共计62.45万元,完成棚改项目3个632户(均为货币化安置)。新出台的《祁东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实施。二是坚决落实“房住不炒”定位。累计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61宗,批准预售4783套64.99万㎡。商品房销售4371套55.4万㎡,销售均价3810.48元/㎡,销售总价211128.7万元。办理网签合同备案2950份,备案面积37.03万㎡。三是加强预售资金监管。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全县所有新发放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和楼盘全部纳入资金监管,监管资金20.9亿元,有力保障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全县未发生一起项目烂尾、开发企业卷款潜逃等现象。四是全力以赴“保交楼、稳民生”。积极对接困难企业,切实助力企业实现生产自救,帮助衡缘新城、开福世纪城、华韵三期、悦城梧桐上、悦城森林上等5个项目争取专项借款0.942亿元。五是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全县44个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巡查,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3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件,立案查处房地产开发项目7宗,共计收缴罚金43.1万元。对全县89个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巡查,受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23件,发放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23宗。
(四)启动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深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建设行动,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乡村面貌焕然一新。一是全面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整治。全县共完成自建房排查207225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401栋,完成率100%。对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904栋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安全评估鉴定,制定“一栋一策”整治方案,现已加固C级并对4栋D级危房采取部分拆除和拆除重建措施整治到位;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经营性自建房,指导乡镇(街道)实施分类挂牌(D级红牌、C级黄牌)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整改验收合格后,及时摘牌并销号。对农村一、二层非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9556栋房屋,按照《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19〕200号)要求进行鉴定;对鉴定为C、D级304栋危房,纳入2022年、2023年危房改造支持范畴,采取加固修缮、拆除重建等工程措施全部整治到位,现已完成37709栋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性鉴定。二是强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克服重重困难,完成金桥镇、鸟江镇、风石堰镇、砖塘镇、石亭子镇、黄土铺镇、官家嘴镇等7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建设和部分配套主干管网建设,并通过省市验收销号。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公示191户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户已竣工入住,并在12月底前及时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位。四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印发《湖南省新时代农村住宅设计优秀方案汇编》、《祁东县美丽乡村——民居户型设计图集》1600册,《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宣传手册》和《农村自建房安全宣传手册》5000余册,对2022年农村新建412栋房屋质量安全实行现场抽查,抽查率不低于20%,对督查相关问题交办乡镇落实,并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
(五)贯彻军民融合理念,开创人防事业发展新局面。牢固树立“大人防”理念,编制《湖南省祁东县人民防空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做好新时期军事斗争人民防空应急准备工作。一是抓好战备能力建设。筹备组织人防应急演练活动,积极参加省市人防“准军事化”训练活动,培养人防干部过硬素质,提升人防部门防空备战能力。二是做好防空袭警报建设和试鸣工作。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使命任务,积极做好防空警报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圆满完成“11.1”防空警报试鸣任务。三是推进人防宣教“五进四化”。深化我县人防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向玉合小学、衡师附中捐赠《大众防空防灾知识手册》2000余本,增强青少年的国防观念和防灾减灾意识。四是规范人防行政审批。落实“应建必建”要求,坚持人防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受理报建项目65个,其中结建项目4个,结建面积1.31万㎡,收缴易地建设费450万元,行政处罚23.3万元。
(六)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创建宜居宜业美丽县城。坚持以高品质城乡建设为引领,奋发作为、苦干实干、攻坚克难,为我县高质量跨越发展添砖加瓦,打造美丽宜居幸福城。一是抓好市政设施维护。投入资金480万元,城内疏通下水道420米,更换雨水口井盖154套、水沟检查井盖75套,清理雨水沟淤泥4660座,城内炒砂路灌缝12300米,修补人行道火烧板3220平方,炒砂补坑38吨,换路边流水板310米。二是发挥询价服务职能。发布《祁东县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3期;提供精准询价,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投资500万元。三是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编制《祁东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十四五”规划》(草案),指导我县第一家预拌砂浆企业(源峰建材)进行产品备案,有效降低我县建筑企业生产成本。联合属地乡镇、环保、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拆除金桥李友生、鸟江李文生两个非法搅拌站。四是加大物业管理力度。指导成立3个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200余万元,产生增值收益130余万,使用资金15万余元,受益业主300多户。五是提升白蚁防治能力。全年实施白蚁预防工程19宗,建筑面积23.55万平方米,白蚁灭治56户、回访425户。六是强化城建档案管理。签订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24份,接收建设工程档案39个项目718卷、消防工程档案27个236卷、项目招投标资料43个180卷、2021年投资报建资料102册37卷,来馆查档(调阅)人员69人/次。七是扩大管道燃气覆盖面。全县管道燃气供气管网总长496公里,共有天然气用户5.67万余户,年供气量超2300万立方;液化气用户约12万户,年供应量约8000吨。八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全局277项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推进“最多跑一次”、“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工作,运用工改系统实现行政审批事项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为行政审批效能提质增效。
(七)强化党建引领作用,聚焦聚力服务中心大局。县住建局党委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22年县住建系统党建工作计划》。一是严格深化考核。3月底,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有效检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成效,全面提升住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22年县住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抓好党员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8月底,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三是扎实推进“智慧党建”工作落实。严格党费的测算、收缴,严格党费日制度执行,严格党员积分管理,严格党员过政治生日、党务公开等制度落实。四是积极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全局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培养发展对象1人。五是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前往过水坪镇富民村清江边进行义务植树活动,举办“端午爱国卫生运动”专场志愿服务,并将每周五设为
“基层服务活动日”,组织干部职工前往石门路口、路段以及社区进行交通劝导、捡拾垃圾等志愿服务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增添力量。深入开展反电诈、禁毒工作,组织普法宣传、入户调研活动,积极推进平安祁东建设。受理办结物业、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等信访投诉事项600余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最大努力让群众满意。
二、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尽管今年以来我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工作离县委县政府和人民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保障性住房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监管机制不够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保障力度不够,加装电梯工作推进困难;燃气行业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新增燃气设施手续不全;部分施工、监理单位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运行不规范,少数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设施投入力度不足,个别项目未按抗震设防要求施工,工程质量通病仍然存在。
三、2023年工作打算
2023,我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城市更新行动”为动力,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住房保障提质增效,不断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努力建设精致精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为打造“五个祁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推进项目建设,不断优化城市功能。加速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48个小区,有序开展2023年68个小区。完成2023年棚改计划和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推进迎宾南路(圣云大道-南山大道)、人防指挥中心项目建设,带动板块开发。
二是坚持备战牵引,促进人防事业发展。坚持战时应战、平时应急,加强人防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防宣传“五进”活动,组织开展人防应急演练。做好警报器硬件维护管理、软件联调联试、管理员操作培训和2023年警报试鸣工作。加强人防工程日常巡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
三是完善政策措施,推动房地产健康发展。强化房产开发监管,推行违法违规房企暂停网签、约谈等制度。贯彻“三稳、三保”工作要求,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商品房预售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全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监管力度,争取尽快完成公租房(廉租房)分配入住19568套。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督促城投、开发区两个平台公司清理公租房房源尽快分配到位。
四是强化民生保障,提升城市宜居指数。加强市政设施日常维护,做好城区破损路面、下水道、井盖的维修补缺。规范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沥青企业有序生产、竞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企业。做好物业维修资金的征收管理、商品房住宅工程白蚁预防、工程档案接收归档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等工作。提升燃气行业应急救援管理水平,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规范瓶装燃气市场和经营行为。
五是严抓质量监管,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我县建筑市场行为。加大施工许可证督办力度,督促有关责任主体及时办理建设手续,加强建设程序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总计14923.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923.6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492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08万元、项目支出13837.56万元。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492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6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04.92万元,其他收入1055.23万元。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4923.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19.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19.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686.1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76.05万元,其他支出2382.30万元。
(三)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1086.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7%,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668.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354.7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2.55万元。
2、项目支出13837.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93%,全部为上级专项工程支出。
(四)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分类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
三、财务及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落实了专职报账人员,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认真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账实进行专人管理,确保固定资产安全和完整,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资金监管人各司其职,严格把关,按章办事,极大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92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08万元,项目资金13837.5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其产出和效益情况概述如下:
1、保证了工资及津补贴的正常发放,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充分发挥了所有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保证了单位公用经费的正常支出,极大地提高了机构各项职能的运转效率。
3、加强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预销售管理、预售资金的日常监管,依法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4、保障性住房稳步推进,公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全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5、加强了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及时处理信访投诉,无一不良反响,扶贫工作尽心尽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专项资金少,资金压力大。我局因工作面广,任务重,存在资金缺口压力大的状况,有些工作往往因为资金短缺的原因不能做到更好。
2、预算执行控制率有待降低。
下一步改进措施及建议有:
1、进一步加强内设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指标要求进行操作。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财务严格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填报单位: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报人:张志雄电话:13397345965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入 (10分) | 预算配置 (10分)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 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5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8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 | 5 | ||
过程 (60分)
| 预算执行 (20分) | 预算完成率 | 5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2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5 |
预算控制率 | 5 | 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5 | ||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没有楼堂馆所项目的部门按满分计算。 | 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实际建设面积/批准建设面积×100% 。 该指标以2022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 | 5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5%扣2分,扣完为止。 | 楼堂馆所投资预算控制率=实际投资金额/批准投资金额×100% 。 该指标以2022年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为评价内容。 | 5 | ||
预算管理 (40分)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
“三公经费”控制率 | 7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7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 | 8 |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8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 ②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 ③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7 | |||
过程 (60分) | 预算管理 (40分)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④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⑤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6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
产出及效率 (30分) | 职责履行 (8分)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县绩效办2022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 该项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该部分总分)×8。 | ||
履职 效益 (22分) | 经济 效益 | 10 | 此两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5 | ||
社会 效益 | 5 | |||||
行政 效能 | 6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6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70%(含)-80%,计2分; 低于70%计0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
合计 | 99 |
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92511祁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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