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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2022年度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     发布时间:2023-09-27 10:04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县城规划区内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安装、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县城规划区的亮化、美化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和亮化照明设施建设、维护及用电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参与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竣工验收;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

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隶属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共计人员1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祁东县城市路灯管理所2022年度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00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增加48.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2022年度支出总计100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增加48.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9.44万元,占80.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65万元,占1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02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0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59万元,占49.6%;项目支出309.85万元,占30.9%;政府性基金支出193.65万元,占19.3%;其他支出2.02万元,占0.0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0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增加48.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05.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增加48.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5%,与上年相比增加486万元,增加48.3%,主要是因为: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及政府性基金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2.75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类)6.5万元,占0.06%;城乡社区支出(类)974.19万元,占96.9%;住房保障支出(类)9.56万元,占0.0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8.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7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及政府性基金的预算。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项)。年初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4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路灯提质改造项目及政府性基金的预算。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亮化工程项目的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56万元,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7、其它支出(类)其它支出(款)其它支出(项)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预算追加其它支出的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6%,主要包括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67.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0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路灯电费、维修(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相比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相比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24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增加6.54万元,增加4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维修任务重,增加了出勤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24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4万元,主要是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维修费支出。截止2021年度底,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3.6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19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万元,项目支出183.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本部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00万元,开支培训费0.0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度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高空作业用车2辆及1辆皮卡车,主要用于路灯维修维护;皮卡车2辆主要用于路灯晚上巡查;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8.53万元。保障全县路灯亮化率达到95%,保障全县路灯正常运行及维护,做好县城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县里的统一要求,做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决算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祁东县路灯管理所_33910祁东县路灯管理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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