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情况表
6、基本支出表(部门预算经济科目)
7、基本支出表(政府经济科目)
8、“三公”经费预算表
9、2024年政府基金预算明细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县重大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和申报国家、省、市重点工程项目名单;负责编制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计划;负责制定全县重点工程项目责任目标任务书。
(2)负责建立和管理全县重大项目信息库,负责督查、调度重点工程项目,参与调处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瓶颈和问题。
(3)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全县重点工程业主单位、责任单位、项目坐落的乡镇(街道)年度责任目标任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并提出奖惩措施报县委、县人民政府。
(4)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对财政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进行勘察、审核、报批。负责财政投资项目合同的审查、备案。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5)参与国家建设项目的调研和筛选;参与国家投资的重点项目和资金的引进、监管工作;参与项目的建设规划、选址等事宜。
(6)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引资以及项目洽谈、建设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
(7)负责全县省级、市级重大项目的数据上报和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以上非房地产项目的联网直报。
(8)负责全县重大项目的前期开发工作,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策划、包装重大项目,负责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统一管理及审核、使用。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拔款单位,
(二)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有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没有其它二级决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祁东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94.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2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0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18.41 万元,主要是因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经费拨款的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94.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 158.24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1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8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2.07 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 18.41 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94.2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8.24 万元,占 81.4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6.1 万元,占 8.29 %;卫生健康支出 7.83 万元,占 4.03 %;住房保障支出 12.07 万元,占 6.21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54.24 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 40 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项目支出 支出 40 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项目督查、绩效评估工作经费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14.4 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1.92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机关本级 1 家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2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 0 万元;培训费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4.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 0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14.4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 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0 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 194.2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24 万元,项目支出 40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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