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是履行政府管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负责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农村敬老院和五保供养工作;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县社会救助事业发展战略,编制社会救助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查。
(二)管理城乡低保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原则,实现应保尽保。
(三)管理敬老院和五保供养工作。指导乡镇敬老院和民办养老社会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不断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
(四)管理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制度,负责实施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五)管理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救济工作。
(六)负责社会救助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社会救助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七)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祁东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是副科级全额拨款单位。共有编制20名,其中在职15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祁东县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 14630.69万元,与2022年14352.12相比,增加278.57万元,增加1.94%,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资金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决算合计1463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30.43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26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决算合计146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37万元,占1.40%;项目支出14425.32万元,占9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30.43万元,与2022年14352.12相比,增加278.31万元,增加1.94%,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资金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0.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14352.12相比,增加278.31万元,增加1.94%,主要是因为: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资金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0.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611.41万元,占99.87%;卫生健康支出(类)7.83万元,占0.05%;住房保障(类)支出11.19万元,占比0.0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63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08.59%,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8.74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0%,系工作临时安排改动等原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93万元,支出决算为1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比率无法计算,系工作任务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80.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系上级部门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913.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系上级部门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1.3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系上级部门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10.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系上级部门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5.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系上级部门补助。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83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2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
公用经费38.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7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span style="color:#373737;"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span style="color:black;"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政策,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持平,持平原因是:统一平台用车。
<span style="color:#373737;"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span style="color:black;"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来宾0人次,主要是因上级无来访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收支说明: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7.13万元,增长91.55%。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11万元,用于召开保障业务相关会议,人数50人,内容为保障业务会议,经费预算0.2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因支出数为0,无法计算占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6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1万元,项目支出14425.3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63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11万元,项目支出14425.3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配合县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对2023年度预算资金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四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城乡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项目资金绩效自评,项目支出14425.3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城乡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任务重,实际工作难以量化,办公经费较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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